赦罪的权柄(3) | 属灵操练礼赞

这种认罪的第二种好处是认罪人心中期待着赦罪的宣告,而且在解罪仪式中赦罪的话也公开说出来。
圣经的话或者类似的说法,都确确实实的高声说出。
"我们若认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一 1:9)。
然后认罪之人听见主礼人用清晰而具有权威的话说,他的罪全然得赦免,他已从罪中获得释放。
当赦罪的保证从我们的弟兄或姊妹奉基督的名说出来时,这保证便在灵里盖印加封。
制度化的认罪还有第三方面的好处,即作出赎罪的苦行。
如果把这种苦行看作赚取赦免的一种方法,那当然是危险的。
可是如果把它当作一个机会,叫人停留片刻,仔细思想我们的罪的严重性,那么它便有真正的好处。
今天我们把我们对上帝之爱的触犯看得太轻了。
如果我们对于上帝对罪所感到的厌恶有些微的感觉,我们都会趋向于较圣经的生活。
上帝向我们呼吁:"你们切不要行我所厌恶这可憎之事。
"(耶 44:4)赎罪的苦行目的是要帮助我们,对罪的邪恶本质有更深的体验。
这些东西当然可以毋须正式的认罪方式都能达成。
事实上,当我们晓得我们所要做的是什么的时候,我们便可以进步到把认罪的职事看作上帝子民共同的产业,这怎能做到呢?
也许一个活的例证有助于这些观念更具体化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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