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中的禁食(1) | 属灵操练礼赞

圣经中的禁食
圣经谈到禁食时一直是指为了属灵目的的缘故而停止禁食。
它与"绝食示威"(Hungerstrike)的行为有别。
后者的目的是要取得政治权力,或者为了一种善良的目标而吸引注意。
它也与卫生的饮食规定不同,因为后者虽然也强调禁戒事物,不过是为了肉体的目的,而不是属性之目的而这样做。
由于现代社会的世俗化,"禁食"(如果实行的话)的动机不是为了虚荣便是为了争取权力。
这并不是说这样禁食的方式必然不对,不过它们的目的与圣经所描述的禁食不同。
圣经的禁食时常都以属灵的目的为中心。
在圣经中正常的禁食方法包含禁戒一切的食物,固体和流质的都在内,但不包括水。
在耶稣四十日的禁食中,圣经告诉我们,他没有吃什么,到了禁食结束时,他就饿了,而撒但引诱他吃东西,这便表明,所禁戒的是食物而不是水(路4:2以下)。
从物质的观点而言,这就是禁食通常所涉及的东西。
有时所描述的禁食是部分的禁食,即对饮食有所限制,但并非完全禁戒。
虽然先知但以理的习惯似乎是正常的禁食,但有一次,有三个礼拜,他宣言说:"美味我没有吃,酒肉没有入我的口,也没有用油抹我的身"(但10:3)。
我们不晓得这次不按常规禁食的理由;也许他在政府中所担任的职务不容许他完全禁食。
在圣经中也有几个例子,称为"绝对的禁食",或者禁戒食物和水。
它似乎是一种非常的办法去应付一种可怕的紧急事变。
当以斯帖晓得她自己和她的同胞快要被处死的时候,她吩咐末底改说:”你当去招聚……所有的犹太人,为我禁食三天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宫女也要这样禁食"(斯4:16)。
保罗在与活的基督相遇以后,也实行三天绝对的禁食(徒9:9)。
由于人体不能超过三天不喝水,因此,摩西和以利亚四十昼夜绝对禁食的行为必须看做是超自然的事(申9:9;王上19:8)。
我们必须强调,绝对的禁食是一种例外,除非一个人有从上帝而来的清楚命令,否则不应该实行,并且在实行的时候,不能超过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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