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圣灵行事(3) | 基督的灵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 人说到把肉体钉十字架,常是说作一件将要作的事。 但圣经总是说这是一件已经作成的事,一件已经完成的事实。 “因为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 (罗6:6原文)“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 (加2:20)“凡属基督耶稣的人,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了。” (加5:16)“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十字架;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 (加6:14-15)凡基督藉着永远的灵,在十字架上所作的,并不是祂以个人的身分作的,而是祂以祂作人类元首所穿上之人类天性的名义作的。 每一个接受基督,接受祂作钉十字架者,不仅接受祂钉十字架的功效,并且接受祂钉十字架之能力的人,都是与祂联合为一,而明智并自愿的,照神所要求的,实现并维持这个联合。 “凡属基督耶稣的人”,都因着接受那钉十字架的基督作他们的生命,已经将他们的肉体交给十字架了,“已经把肉体,连肉体的邪情私欲,同钉在十字架上了”。 这十字架,乃是属于基督本身和祂特性的要素的。 (意即在基督本身的要素,和祂特性的要素里面,有这十字架的成分。 这也就是说,在基督的本身和祂特性的里面,有这十字架的要素或成分。 ——译者注)基督现在是带着这要素活在天上。
但是“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有的人是满意于那普通的讲法,就是十字架除去了那在肉体上的咒诅。 有的人想,是使肉体痛苦并受苦,是负责否认并治死肉体。 还有的人以为是想到十字架而产生的道德感力。 这些看法,每一种都有一部分的真理。 但是如果要这些看法能给我们领会得有能力,我们就必须找到那基本的思想,就是把肉体钉十字架,乃是把肉体交给咒诅。 十字架和咒诅是分不开的。 (申21:23,加3:13)。 说“我们的旧人,已经和祂同钉十字架”,“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乃是指着一件极其庄严可畏的事。 其意义乃是:我已经看见我的旧天性,我的自己,是当受咒诅的;除了藉着死,没有别的方法能脱去这旧天性——自己。 因此,我自愿的将这旧天性——自己——交给死。 我已经接受那来将祂自己,将祂的肉身,交给十字架那受咒诅之死的基督作我的生命。 得着祂的新生命,完全是因着那个死,也是藉着那个死。 因此我将我的旧人、肉体、己、连其意志和工作,都常作有罪并受咒诅的东西,交给十字架。 这些都钉在那里;在基督里我向这些死了,而脱离了这些。 虽然这些还没有死,但是我要天天藉着与基督联合,使这些不离开十字架;当旧人,肉体,要活起来的时候,我要靠圣灵的能力,治死它每一个肢体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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