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赐给顺从之人的灵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就是真理的圣灵。」 (原文)
约14:15-17
「我们为这事做见证,神赐给顺从之人的圣灵,也为这事做见证。」
徒5:32
这些话所表明的真理,常使人有这样的问题:怎能有这事呢? 我们需要圣灵使我们顺从;所以渴望圣灵的能力,就是因为我们为着仍有不顺从多多忧愁,而盼望有改变。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救主竟要求我们顺从,作父赐给圣灵,和我们接受圣灵的条件。
若是我们记得,我们曾多次看见,神的灵显现,正与旧新两约相符,是两层的,这困难就得以解决了。 在旧约里,祂是神来作工,为着以后那更高的——就是启示神作耶稣基督之父的——启示,预备道路。 祂曾用这个方法,在基督的门徒里面作过工,作了使他们悔改并相信的灵。 他们现在要接受的,——就是那得着荣耀之耶稣的灵,将从天上来的能力,和祂丰满救恩的经历,交通给他们。 虽然现在对于所有在新约时代的信徒,圣灵在他们里面,是基督的灵,但仍然有些工作,是与旧约时代的相同。 在何处对于圣灵工作的认识不够多,或是在何处祂在教会中,或在个人里的工作极其微弱,在何处就是信徒不过只经历祂在他们里面那预备的工作;虽然祂是在他们里面,但他们不在祂的能力里认识祂是那得着荣耀之主的灵。 在他们里面有了祂使他们顺从;只有当他们降服着顺从祂这初步的工作——就是遵守基督的命令——的时候,他们才得以进一步更高的经历祂——作那在荣耀里之耶稣的代表和启示者——觉得出的内住。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
这功课是我们必须殷勤学习的。 在伊甸园里,在天上的使者里,在神自己的儿子里,藉着顺从,——也只有藉着顺从,——才能维持与这位神圣者的关系,并得以更亲密的经历祂的爱和祂的生命。 神启示出来的旨意,乃是祂那隐藏的完全和性格的表明;只有接受并遵行祂这旨意,完全将自己献给祂这旨意来占有,并照着祂所喜悦的来使用,我们才适合于进入祂神圣的同在里。 在神儿子的身上,岂不是这样么? 乃是当祂在圣洁的谦卑和顺从里,生活了三十年之后,说了那完全奉献的话,——“我们理当尽诸股的义,”——并为祂百姓的罪亲自受了浸,祂才受了圣灵的浸。 圣灵降临是因着祂的顺从。 再者,乃是当祂因受苦难,学了顺从,并且顺从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之后,祂才再从父受了圣灵,浇灌在祂的门徒身上。 (徒2:32)圣灵充满祂的身体,就是教会,乃是祂顺从的赏赐。 在元首身上所启示出来的这个圣灵降临的律,也必须实行在身体的每一个肢体上:顺从乃是圣灵的内住不可少的条件。 “你们若爱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 父就赐给你们圣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