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祈祷的缘故(罗伯士)
若神能作工,并用不着教会的祈祷,为甚么神不立即作祂所要成就的事工,除去一切的阻碍呢?又为甚么不喜悦祂的教会不祈祷呢?主耶稣又为甚么说,“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太九38)呢?主自己差遣工人,又为甚么必先祈祷,而后差遣呢?
祈祷的表示,有很大的价值。“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雅四2)的这句话,是甚么意思呢?是神不愿意给他们么?还是神等待他们因缺乏而祈祷时,始赐给他们呢?
祈祷是有一个轨道的;它的循环法子是这样:(一)神愿成就某事;(二)神感动信徒,叫祂祈祷,以致成就某事;(三)神作工答应信徒的祈祷。人每以为神工作很迟慢;殊不知神的工作乃视信徒若何祈祷,若何与神同工而定。神救出在埃及受束缚的百姓,岂是迟缓的工作呢?不是的。因为神要在一较长的时期中,叫祂的器皿,在旷野中,豫备得完妥阿。若神所题出的条件,已一一履行,那么神的工作,也就非常神速。必先顺服神的命令,然后才可盼望神的工作。必须完全的、无限的、顺从神的旨意、命令,而后才有神完全的、无限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