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修指微》第六篇 事实-信心-经验

第六篇 事实-信心-经验
在现今恩典的时代中,所有的无一不是“本乎恩”的。本乎恩之意,是一切的事都是神为人作的,人自己不用作工以得救;因为“作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四4。)

因为神是用恩待人,所以就生出

“事实。”

意思就是件件的事,神已经都为世人作成功了;因为事已成功,所以就是“事实;”既是“事实,”那就不用人再来成功那些已经成功的事了。神所作的工,都是完全的。

然而神的恩典,是公义的恩典。所以既然有了“事实;”还要有人的同工。这同工是甚么?不是要人在祂的“完了”再加上甚么,不过要人承认神所作的是实在的罢了。这就是

“信心。”

信心是承认神所说的,所作的是真。信心是接受事实,承认其为事实。

信心是支取。我用这“支取”二字,像银行中的“支取。”有一个人给你一张支票,银行里有钱,是一个事实。你肯去支取那钱,就是承认银行里有支票上所写的事实。支取是要用信心的。有了信心,就去支取;支取之后,就有钱可用了。用钱就是“经验。”有钱在银行是“事实。”支取是“信心。”用钱是“经验。”

在神的恩,是为人所作的事,已经是个事实了。但人还须有这事实的

“经验。”

在经验中用神的恩典,就应该用信心来支取神为他所成就的事实。这事实是神所作成的。而信心是人所当有的。事实是神的,经验是人的,信心是神的事实,变作人的经验。

圣经中所表明的,不过是“事实─信心─经验。”

合论

我们知道主耶稣基督乃是道成肉身的,祂成一切圣德的总结,所有完全的大事。祂的生活就是神的生活,因为祂自己就是神。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经成功了救恩。凡真心接受主耶稣为主为救主的,神在他相信的那一刻,就接受他一如接受主耶稣一样。在那时,主耶稣的圣德和完全,就都临到信徒的身上。在神的眼光看来,他在神面前的情形,一如主耶稣一样。神看每一个基督徒都像基督一样。基督所有的行为,所有的成功,因着基督徒与基督联合的缘故,就都算是属乎基督徒的了。这就是基督徒在神面前所得的“事实。”这个事实,乃是基督为基督徒作成功的。这个事实,意思就是:因为信徒是与主耶稣联合的,所以,在事实上,凡是属乎基督的,那是属乎祂的信徒的。这是神所豫备的事实,信徒自己毫无工夫参与其间。

圣经把这事实说得非常清楚。写希伯来书的人有一个特别简明的比方,说到神为我们所成功的事实。在九章十五节到十七节里,把主耶稣所替我们成功的,比方作一个立遗命的人。遗命就是应许将“产业”赐给受遗命的人。但是,在留遗命的人未死之先,那遗命是无效的;他一死,受遗命者就可得着那留遗命者所留给他的产业。主耶稣就是那留遗命者;祂已经死了,所以祂所有的应许,就立刻都归到我们的名下来了。这就是我们从祂所得的事实。虽然,我们一时在经验上未立即掌业,享受所得产业的利益和供养;但是,那产业是我们的,是属乎我们的,是归于我们名下的,总是一件不能改移的事实。享受产业是一个问题;有产业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享受产业是“经验;”有产业是“事实。”我们得著有产业的事实,乃是因着那留遗命者,并非因着自己。得着这事实是在先,享受是在后。

这个比方的教训是很简明的。主耶稣死了,就把祂所有的义行、圣德、完全、得胜、美丽等等,都归给我们,叫我们在神的面前一如祂自己一样;叫神接受我们一如接受祂一样。这是祂所给我们的。当我们作基督徒那一刻起,这些已经是个事实了。在事实上,我们乃是完全像主耶稣一样;但是,我们在经历上不一定如此。“事实”的意思不是别的,就是神因着主耶稣所赐给我们,所替我们成功的一切恩典;这些恩典因着我们与神儿子联合的缘故,都已归给我们了。我们可以有承受产业的事实,而无享受产业的经验。事实和经验是大不相同的。现在有许多的信徒,在事实上是最富足的,因为凡一切属乎神的都是他的;但是,在经验上是最贫穷的,因为他并没有实地的使用享受他的富足。路加十五章的长子,就是这个光景的一个好表明。在事实上,乃是:“儿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但是,在经验上,他则:“没有一只山羊羔,叫他和他朋友,一同快乐!”他可以作富家子;这是他的地位,(这是事实。)但是,他可以连一只羊羔都没有享受过;这是他的情形,(这是经验。)

我们应当极乎明了,事实和经验的分别。因为此二者是两方面事:前者是神所为我们成功的,是神所赐我们的地位;后者是我们所实践的,是我们享受神所赐给我们的。现在的信徒多趋极端。有者,(最多数!)不知他在主耶稣里是何等丰富,不知凡主耶稣所成功的已经都是他的了;他却尽用计画心机,欲得着恩典。他总是打算用己力作出许多义以供应神的要求,和他新生命的倾向。有者,(不少数!)因为他太明白(?)神的恩典了,以为主耶稣已经把他高举,叫他得着无上的地位了;他就因此满意了,而不再寻求在经验上实践过主耶稣所给他的一切恩典。此二者都不能无错,注重经验而忘记事实者,乃是被律法所束缚;注重事实而轻视经验者,乃是以恩典为放纵。基督徒应当从圣经里看明白他在主耶稣里的地位到底如何─如何高尚。另一方面应当藉着神的光察验自己到底如何行事为人与蒙召的恩相称。

神已经把我们安放在一个最高尚的地位了。因为我们与主耶稣联合的缘故,凡主耶稣所成功的,所得胜的,都是属乎我们的了。这是我们在事实上的地位。现在的问题,就是我们应当如何经验过主耶稣所为我们成功的,得胜的。在事实和经验(化事实为经验)─神的成功为人的实践─的中间,还有一步信心的工作。

这步信心的工作并非别的意思,就是“使用”“管业”的意思。主已经留遗命给我们,祂现在已经死了,遗命已经发生效力了。现在我们不应当取不闻不知的态度,应当起来“使用”我们所得的遗产,叫我们享受(经验)遗产的福乐。我们已经是神的儿女,凡神所有的都是我的。(林前三21~23。)我们不要像那个长子一样,徒拥有应许,而不享受。这是因为他的愚昧和不信,他并没有请求,并没有使用,所以就没有了。他若肯请求,使用他儿子的权利,则何只一只羊羔,千万的羊羔都是他的!

我们现在不要别的,只要用信心使用神所给我们的应许,用信心支取神在主耶稣里所为我们豫备的。一个受遗命的人,应当有两步工夫才可以享受(经验)遗产。一,应当相信有这个遗产。二,应当专一起来掌管这个遗产。不信有这遗产,自然就不起来掌管这遗产。所以我们第一,应当承认神真叫主耶稣“成为我们的智慧,公义,圣洁,救赎。”(林前一30。)凡主耶稣所成功的,所得胜的,就是我们的成功,我们的得胜。我们若无这样的信心,我们不只永无属灵经历的盼望,并且简直是得罪神,疑惑到祂的工作!第二,世人管业是用他们肉身的力量,我们掌管属灵的产业,要用属灵的能力─就是信心。我们就是再进一步,用我们的信心支取我们在主耶稣里的产业,使用它,掌管它,一若这灵产就是我们的一样。

我看旧约里还有一个事迹,是足能表明我们现在所说的事实、信心、和经验的关系,就是以色列人进入迦南的一段历史。神在古昔的时候,就把迦南地应许给以色列人了,祂对亚伯拉罕说过,对以撒说过,对雅各说过,就是对出埃及数十万民众也亲自说过。神是算给了。神应许他们,祂要为他们争战,叫他们胜过一切的仇敌。神把迦南的地和人交给以色列人已经是一个事实了。但是,事实已经有了,经验还没有;事实上这地虽是他们的,但是经验上他们尚无寸土。所以,他们应当“立刻上去得那地,”因为他们是“足能得胜”的。(民十三30。)但是,他们因着没有信心的缘故,所以,虽然神已经将地给他们了(事实),他们却得不着(经验)。过了一代,神对约书亚说,“凡你们脚掌所踏之地,我都照着我所应许摩西的话赐给你们了。”(书一3。)他们应当用他们的脚掌去得着神所已经赐给他们的地。后来他们上去,他们就得着了。

这个就是教训我们以实验基督完全的秘诀。神已经将基督所“是”的,所“有”的,和所“作”的,都赐给我们了,都算是我们的了。现在就是要我们去经验过凡祂所是、所有、和所作的。要经验,别无法子,就是承认迦南是美好的,用信心的脚掌去实践神所赐给我们的每一寸地,就看神所赐给我们的地,被我们所得着了。神赐给;我们相信;我们得着─事实,信心,经验。

定义

“事实”

就是神的应许,神的救赎,神的工作,神的白赐。

“信心”

就是世人怎样信神,怎样依赖神的工作和救赎,怎样支取神的应许;就是变化神的事实为人的经验,所经过的一种工作和态度。

“经验”

就是信徒因信神,而得着信徒所当有的生活;就是实地在信徒的生活里,表明基督的生命来;就实验过基督所有的成功和得胜;就在实际上使用、表明、生活出神的事实。圣经中所记载的人物的历史,都是这一类。

作教师的人,和作信徒的人,应当知道这三个道理的相连。不然在他们的生活上,和他们的教训上,必定不清楚;对于读经,也必觉得诸多相反,似乎是前后矛盾的。

我写到此,还怕我所写的不能把圣经的道理,清清楚楚的表明出来。所以将圣经中的几条大道理,说在下面以为证据:

我们作基督徒的人都是已经相信主耶稣的替死,得着祂赎罪效力的人。赎罪乃是罪人所得着的经验,我们基督徒乃是已经得着赎罪的人了。赎罪在于我们乃是已过的经验;好像我们不必说到这个了。但是,为着举例的缘故,为着要人明白事实,信心,经验三者关系的缘故,我们就在此先举出一个我们所已得着的经验为例,好叫我们知道此三者彼此的衔接和紧要。

赎罪

赎罪是一条顶大的道理,是我们所当明白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赎罪,是为天下人的。有以下经节的见证:

约翰一章二十九节说,“神的羔羊,背负世人罪孽的。”又三章十六节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

约壹二章二节说,“祂…作了挽回祭,…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提前二章六节说,“祂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又四章十节说,“祂是万人的救主。”

看以上这些的经节,就知道耶稣的赎罪,是为普天下人的。所以普天下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主的赎罪,已成了事实。

然而普天下的人不都是得救。这是圣经告诉我们的。如果人不知道“信心”的道理,那么他岂不以为无论人相信不相信主的代死,他总是得救的么?就表面来说,耶稣既为全世界的人死,全世界的人当然都必死,何必管他们相信不相信呢?这好像是极有道理的;却真是一点道理都没有阿。因为这样说起来,把罪人所应当有的责任都抹去了。这样使信徒们就不必再传福音了。

圣经虽然说,基督为全世界的人死;但是它还说,信的人得救。以下的经节,可以为见证。

约翰三章十五节说,“一切信祂的,”又三章十八节说,“信祂的人…不信的人…。”

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说,“当信主耶稣。”

罗马三章二十二节说,“因信耶稣基督…一切相信的人。”又二十六节说,“信耶稣的人。”

约壹二章十二节说,“你们的罪藉着主名…。”

若要再引经节,还有许多可以引的;但是以上引的几节,已足证明人当相信。意思就是基督虽然已为世人死;但是世人还要支取祂(基督)的死,拿基督的死当作自己的死才可。不然,基督的死和他是毫无关系的。虽然经上说,“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约三16;)但是圣经的话,不是结止在那里,以下继续说,“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三16。)“永生神…是万人的救主。”(提前四10。)祂差遣祂儿子降世代替人死,所以祂能作万人的救主。“更是信徒的救主,”因为信徒是相信的人。

相信后,必定有经验的。既然相信神的事实,自然就有事实的经验了。请看以下的经节:

约翰三章十八节说,“信祂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又五章二十四节说,“信…就有永生。”又三章十六节说,“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罗马五章一节说,“因信称义。”

所以人如果相信神为他所豫备的救恩,是个事实,就去支取这个救恩,他就得救了。

与主同死

现在再就着与主同死一题,来说明这事实─信心─经验。信徒须知与主同死这一个题目,与罪人须知救赎的题目,是同一紧要的。事实是说基督死在十字架的时候,祂不特替罪人死;并且叫罪人死在祂里面。祂不特为罪死;并且叫罪人死。罪人已和耶稣同死在十字架上,是神的事实。有以下经节为证:

“一人既替众人死,众人就都死了。”(林后五14。)“知道我们的旧人,和祂同钉十字架。”(罗六6。)“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罗六2。)

看这几节经节,就知道在神的眼光,信徒是已经和基督一同钉死在十字架上了。信徒不知道这个事实,就打算如何钉死自己,天天来钉,天天总钉不死。那晓得我们是已经死在基督里了。我们所当作的,不是把我们自己钉死;乃是用信心支取祂的死,算作我的死就罢了。浸礼是信心的表明和承认:表明事实,承认事实。“受浸归入祂的死,”(罗六3,)“藉藉浸礼归入死,”这是用信心支取死的表明和承认。

虽然是已经死了,我们已同祂死了;虽然死和同死是个事实了;但是神的话还命我们说,“这样你们向罪也当算(原文)自己是死的。”(罗六11。)“算”是一种信心的行为。不是看自己是死的,因为我们不能,虽然一天看到晚,那能看己是死的呢?越看越见自己是活的,是顶会、顶爱犯罪的。惟有用信心来“算”自己是死的,是死在基督里的。基督的死,就是我们的死;有了这样的信心,我们就有与主同死的经验了。有同死的经验的人,在圣经中保罗是个好代表,他说,“因这十字架,就我而论,世界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就世界而论,我已经钉在十字架上。”(加六14。)又说,“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腓三10。)又说,“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加二20。)信徒们如果要得着与主同死的经验─生命上的经验,并不是用自己的法子;乃是用神的法子,就是─事实─信心─经验。

信徒已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个事实。你相信不相信这个事实?肯不肯接受这个事实,算你自己是已经死了么?相信,就有同死的经验,像保罗一样。

圣经所表明神待人的道理,都是有这三样秩序:事实─信心─经验。

神所作的,都是完全的。祂对待世人的法子,就是祂为世人作成了一切的工,叫他们除了用信心来接受支取之外,并不用别的人作的法子。因为神现在待人,是用恩典的,所以不要人的工作,(罗四4,)无论“成圣、”“得胜”等等要紧的道理,都是这样的。

成圣的工夫

成圣的工夫不是我们自己作的工夫。成圣是神为我们成功的。圣经说,祂“用自己的血叫百姓成圣,”“因为祂一次献祭,便叫那得以成圣的人永远完全。”(来十三12,十14。)成圣已是一个完全的事实,因为耶稣死了,所以我们都成圣了。虽然如此,彼前一章十六节命我们说,“你们务要圣洁。”祂为甚么这样说呢?因为信徒虽已成圣,但这成圣不过是神的事实,还不是信徒生命的经验阿。要成圣,总要支取耶稣的死所豫备的成圣,作为我们的成圣,才有成圣的生活。

胜过世界

论到胜过世界也是这样:第一,是基督所作成的工─神的事实。耶稣说,“我已经胜了世界。”(约十六33。)第二,是我们的信心。因为“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约壹五4,)这是支取基督的得胜,作我们的得胜,后来我们就“胜了世界”了。这是相信之后生命上的经验。事实是神的工,信心是我们倚赖神的工,经验是我们生命上的灵历。

不特成圣、得胜是这样的,就是其他神对信徒的大道理,也是这样的。

所有神的事实,都是神的工作;不是人的奋斗。不是信徒的祈祷,工作,舍己,圣洁,施舍,计谋,能成功神的事实。(如成圣、得胜等等。)神的事实是神作成的,是神把祂的事业全都信托在基督里。惟用信心才能彀得着这事实;别法都是无用的。

现在举一个例,比较看神的事实和人的经验是差多远。哥林多的教会,照神的事实是在基督里成圣的,(林前一2,)是圣灵的殿,(林前六19,)已经洗净;(林前六11;)然而他们的经验是有“大错,”“欺人负人,”(林前六7~8,)“得罪基督。”(林前八12。)这是因为他们没有支取神为他们豫备的恩典(事实),故有此失。我们在事实上所得的高位,并非因着自己尝试、克勤、克苦、装作、用力勉强才能得着实地的经验。要经历过神为我们所豫备事实的的确,不过用着相信的心,支取主所替我们成功的,作为我们自己所有的;天天承认主所作的(事实),都是完全真实的信心。支取的意思就是:在乎平常的时候,就承认主所作的都已成功了,祂所成功的对于我必是有效力的;在遇试的时候,就实行出来,一若我是已经得着主所赐给我们的地位(事实)一样。这样,经历随后就到。

一个灵性高的信徒,不是他灵性高;乃是他多支取信徒灵性的经验,并不是一件独立的事,意即经验是有根据的,并非自生自灭,以自己为中心的。信徒灵性生活的经验,完全是根据于神为信徒所成功的事实。事实是根据,经验是成功,信心是程途。换一句话说,事实是因,信心是法,经验是果。信徒灵性生活的经历,不过是最终的果,最终的成功而已。在信徒高深灵命的前面,乃是有主耶稣的完全工作为它的发源地。信徒若打算自己用苦工成圣,或得胜,或死己,都是绝对作不来的事。要成圣,得胜,死己等等,并非用己力可以得着,乃是(一)承认我在主耶稣基督里,是成圣的,得胜的,死己的;(二)就实行出来,相信你自己因为与主耶稣是有生命上的联合的,所以你必是成圣,得胜,死己,一如主耶稣一样。我们所有要得着的经验,都是主耶稣所已经过了的。信心支取的意思,就是算主耶稣所有的就是我的,并用信心的态度和行为,使用那我所算为我的恩典。

我们在此,切不要忘记了圣灵。神的事实,为甚么缘故,因着人的信心就变为人的经验呢?因为有圣灵的工作。当我们相信神在圣经里所表明的事实,而用信心支取的时候,圣灵就将神在基督里所替我们成功的一切恩典,加在我们的身上,叫它们在我们的生命里成为实在,成为我们个人的经历。承认和支取的信心,开门叫圣灵作工,将主耶稣所成功的,加在我们的生命里,叫我们有实践的经验。圣灵的工作,都是根基于神的事实。圣灵并不为我们成功甚么事实,圣灵乃是将所已成功的,在我们的生命里显为实在、活泼的而已。神已经在主耶稣里成功了事实,我们应当用信心承认、支取这事实,倚靠圣灵,将神所成功的加在我们的生命里,叫我们有属灵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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