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九日 不犯罪
——住在那位无罪者的里面,是不犯罪的能力
“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约壹三5~6)。
约翰把基督最后一晚所讲到住在他里面的话,深刻印在心中,并在他的生命里。他一直记得主有六次之多,说到爱他并遵守他的命令,乃是住在他的爱里,并是接受父和他儿子内住的途径。所以在约翰年老时所写的书信中,住在基督里,就成了得着所应许之生活的钥节(约壹二6、24、28,三6、24,四13、16)。
在我们所引的经文中,约翰教训我们如何能蒙保守脱离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虽然我们的天性是有罪的,但我们若住在那位无罪的基督里,就被释放脱离罪的能力,并使我们一天过一天讨神的喜悦。圣经记载主耶稣提到父时,这样说:“我常作他所喜悦的事”(约八29)。所以约翰在书信中这样写:“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约壹三21~22)。
但愿凡渴慕要得着自由脱离罪的权能的人,都来接受这些简单而意义深远的话:“在他并没有罪”(约壹三5)。”我得以在他里面,是本乎神”(参看林前一30)。”那在基督里坚固我们的,就是神”(林后一21)。当我们寻求要住在那位没有罪的主里面,基督就要在圣灵的大能里,在我里面实在活出他自己的生活,并使我能过一种在凡事上讨他喜悦的生活。
亲爱的神的儿女啊,你是被神呼召来过一种生活,在那生活里你的盼望就是对这位全能的神的信心。这是伟大的信心,坚强的信心,持续的信心。当你天天花时间将自己降服于那位平安的神。也就是在各样善事上,成全你,叫你遵行他的旨意的神时,你就会经历到:你心中所未曾想到的事,正是神所要作在那些等候他的人里面的。
“凡住他里面的,就不犯罪。”这应许是确实的,全能的神保证说,他要在你里面,藉着基督耶稣行他所喜悦的事。要在这样的信心里住在他里面。
“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
“我不是对你说过,你若信,就必看见神的荣耀吗?”(约十一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