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瑞士的改教运动(7) | 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

12.在日内瓦的伟大事工
加尔文回来后,便提出“教会宪章”(Church Order),这是一套教会管理的规条;这宪章立刻得到采纳。
宪章内容是根据圣经教导,在教会内设立四个职份:牧师、教师、长老、执事。
在加尔文的制度中,长老居重要地位;长老们是从教会的会员中选出,他们与牧师组成“教会法庭”(Consistory);长老们的职责是监督信仰的纯正及信徒的生活。
加尔文给“教会法庭”有惩冶信徒及革除教籍之权;若一宗案件需要更进一步刑罚,则交给行政当局处理。
路德被情况所逼,给德国贵族权柄过问教会事务;而加尔文的理想是:教会完全独立,不受政府管辖。
以加尔文而言,教会的自由在于教会有权革除教籍,不受外来势力的干扰。
曾有一次,一些被教会法庭革除教籍的日内瓦市民,拿着武器,冲进教堂,企图以暴力领受圣餐;他们声称若加尔文不让他们领圣餐,就要取他的性命。
加尔文伸手护卫桌上的饼和杯,向他们宣告说:“你们只能从我的尸体下领到圣餐!”
就这样,藉着他的勇气和毅力,加尔文把他们屈服,放弃以暴力领受圣餐之举。
经常有人对教会法庭严惩信徒之事感到不满。
加尔文不止一次几乎被驱逐出境。
幸有外国难民的大量流入,及瑟维特(Servetus)事件的发生,才挽回了危机。
瑟维特是一位学识丰富的西班牙医师,出版了一本攻击三位一体教义的书。
他一来到日内瓦,就被逮捕;经过审讯,证实有罪,便以异端之名于公元1553年十月二十七日被焚而死。
所有复原派神学家、甚至最温和的墨兰顿,以及罗马天主教都赞同他的处死。
而加尔文的对手们却要保护这位被众人定罪的人,他们竭力拦阻瑟维特的审讯,使他们因此失去信誉;以致他们反对加尔文的势力也随之瓦解。
许多人为复原派信仰遭受逼迫,因此难民潮从不同国家流入日内瓦;这些人成为加尔文最勇敢的支持者。
当他们成为公民后,加尔文就有了一个忠于他的政府。
公元1555年起,加尔文就做了“日内瓦的主人”(Master of Gen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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