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公理派 浸礼派(2) | 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

3.一本新译圣经
公元1603年,詹姆士一世(James I)接续伊莉沙白继承英国王位。
清教徒在新王上任时,立刻联名上书请愿,提出各项要求。
于是在国王面前举行了一次主教们与清教徒之间的会议。
该会虽未通过清教徒的要求,却决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出版一本新译圣经。
这项决议,带出了公元1611年所出版的英王御译圣经(King James Bible)。
这本圣经,直到今天仍为说英语者所通用。
这次会议中,安立甘派大获全胜,并规定清教徒和分离派一致附从。
4.斯弥特(smyth)、布鲁斯特(Brewster)、罗宾孙(Robinson)
公元1602年,当伊莉沙白在位的最后一年,兴起了一次分离派运动。
这次运动开始得很小、很谨慎,结果却带出长远影响,深具意义。
期弥特原为英国教会的牧师,后来接受了分离派原则,在干期巴罗(Gainsborough)成立一间教会;不久,邻近乡村的人都来加入,于是,又在斯克洛比(Scrooby)的布鲁斯特家中,成立第二间教会。
大约于公元1604年,一位学问渊博、和蔼可亲,名叫罗宾孙的人,成为这个教会的牧师。
罗宾孙原来也是英国教会牧师,后来接受分离派原则。
由于大逼迫临到,干斯巴罗教会于公元1607年迁到阿姆斯特丹;斯克洛比教会也于公元1609年迁到荷兰的莱登(Leyden)。
这间在莱登的公理派教会,后来在新大陆教会历史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5.浸礼派(The Baptists)
斯弥特和他的会友们在阿姆斯特丹接触到门诺派信徒,在门诺派的影响下,他们也采纳了浸礼派原则。
有一部分会友于公元1611或1612年间,回到英国,在伦敦建立了第一间浸礼派教会。
同时,荷兰的浸礼派又受到亚米纽斯主义(Arminianism)的影响。
亚米纽斯主义是不接受“预定论”的;那些接受亚米纽斯主义的浸礼派信徒,后来被称为“普通浸礼派”(General Baptists)。
罗宾孙在莱登的教会中,有一位名叫雅各(Henry Jacob)的人,他回到英国守特瓦(Southwark)成立了一间公理派教会。
公元1633年,有些人退出这间教会,因为他们接受成入浸礼及加尔文主义。
这一派后来被称为“特别浸礼派”(particular Bapti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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