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保罗的神学 | 慕迪神学手册

    (13)

    保罗的神学

    保罗神学导论

    背景和训练

    保罗约在主后3年出生,家境丰裕,住在大数城,是罗马公民籍(徒二十二28)。他在一个严谨的犹太人家庭长大,出生后第八天受割礼,是便雅悯支派人(腓三5)。保罗后来在耶路撒冷,受教于迦玛列的门下;迦玛列是法利赛人,又是公会成员(徒五34),他是以色列历史上曾接受Rabban(主)衔头的七位学者其中一人。迦玛列是希利(Hillel)的孙儿,希利是一个解经学派的创始人,该学派以他为名。希利较煞买(Shammai)的教门为宽。保罗本身为法利赛人,严格遵守律法和习俗(腓三5),由于竭诚忠于犹太教和长老的传统,保罗竟然迫害基督徒(徒九1至2;腓三6)。保罗开始施行逼迫的时候,是凭着无亏的良心而行的(徒二十三1;提后一3),但后来,他解释自己的行动是亵读的(提前一13)。

    传道旅程的大纲

    保罗约在主后33年后期,或34年初期信主。信主后,保罗在大马士革住了几个月(徒九23;加一17)。他的敌对者欲致他于死,于是,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徒九26)。未几,保罗又回到祖家大数(徒九30)。他曾在阿拉伯住了三年(主后34至36),很可能是在那里传道,因为保罗信主后,便立刻事奉主。三年后,保罗回到耶路撒冷(加一18),然后离开,去到叙利亚和基利家(加一21)。约在主后46年,保罗重回耶路撒冷(徒十一30,十二25;加二1至21),在那里,教会差派他和巴拿巴出去第一次巡回布道(主后46至48年;徒十三1至十四28)。在这个旅程中,他们二人将福音传遍小亚细亚和居比路岛;保罗是在小亚细亚开始传福音给外邦人,因为那里的犹太人拒绝福音(徒十三46)。保罗奠下一个传统的传福音方式:「他会先向犹太人和依附犹太教的外邦人宣讲,这些外邦人可能是完全归化犹太教,或与犹太教有接触的;基在犹太会堂中,公开被拒绝,他就转向外邦人传道。」

    保罗生平年表

    日期主后

    事件

    3?

    18至30

    33/34

    34至36

    46

    46至48

    48至49

    49至52

    53至57

    58至60

    60至61

    61至63

    63至66

    66至67

    保罗出生

    在耶路撒冷受训练

    悔改

    在阿拉伯

    在耶路撒冷

    第一次巡回布道:小亚细亚

    耶路撒冷大会

    第二次巡回布道:小亚细亚及欧洲

    第三次巡回布道:小亚细亚及欧洲

    在该撒利亚被囚

    往罗马的旅程

    在罗马被囚

    传道最远到达西班牙

    在罗马被囚及被处决

    耶路撒冷大会,是在主后49年举行的(徒十五),大会议决了一件重大事情:保罗(和其他人)可以不受到犹太人的妨碍,去向外邦人传扬福音;外邦人也不用受割礼。这个决定非常重要,这能保存了福音的纯正,将律法和恩典划分。在第二次巡回布道(主后49至52年;徒十五36至十八22)保罗和西拉横过小亚细亚,重访教会,直赴欧洲(徒十六114及以下经文)。保罗在第三次巡回布道中(主后53至57年;徒十八23至二十一16)去了以弗所,他在那里停留了接近三年。然后又去到马其顿和亚该亚。保罗回到耶路撒冷时被捕,在该撒利亚被囚(主后58至66年;徒二十四1至二十六32)。保罗风吹草动该撒上诉,及后,在罗马城被囚了两年(主后61至63年;徒二十八30至31)。保罗在第一次被囚后,获得释放;他在主后63至66年,又再四出传道,甚至可能涉足西班牙。但又被捕,于主后67年,在罗马被处决(提后四6至8)。

    保罗神学论题

    保罗书信

    类别

    名称

    日期(主后)

    写信地点

    神学

    一

    般

    书

    信

    加拉太书

    帖撒罗尼迦前书

    帖撒罗尼迦后书

    哥林多前书

    哥林多后书

    罗马书

    48

    50

    50

    55

    55

    57

    叙利亚的安提阿

    哥林多

    哥林多

    以弗所

    马其顿

    哥林多

    救恩及末世

    监

    狱

    书

    信

    以弗所书

    腓立比书

    歌罗西书

    腓利门书

    62

    63

    62

    62

    罗马

    罗马

    罗马

    罗马

    基督论

    教

    牧

    书

    信

    提摩太前书

    提多书

    提摩太后书

    63

    63

    67

    马其顿

    哥林多

    罗马

    教会论

    神

    启示:保罗神学代表了有关神的神学一个重要标记。保罗描述神是至高者,他在恩典中,借着耶稣基督启示他自己(罗一16至17,三21;林前二10;林后十二7)。神在亘古所定的计划,现在已经显明出来,这启示是:「借着我们救主耶稣基督的显现,才表明出来了。他已经把死废去,借着福音,将不能坏的生命彰显出来。」(提后一10;比较提前三16)保罗所传的福音,不是从人来的,是直接从神来的(加一12,二2);因为基督的死,神能够保持公正公平,又能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神透过审判不信的人去启示自己(罗一18,二5;帖后一7)。愤怒(希腊文Orge)这个字,表达出「神对罪恶深深的愤怒。这愤怒是产生自

    神的圣洁和公义」。因为神是圣洁的,所以他不能对罪恶坐视不理。

    神启示自己借荣耀赐福信徒(罗八18至19,林前一7,三13,四5;林后五10)。「荣耀」一词,是指耶稣基督得胜再来时的荣耀光辉,所赐给信徒各样的福气(罗八18)。

    神也启示出他对教会的计划,那在以前是一个奥秘(罗十六25;加三23;弗三3、5)。撒但曾企图阻延神的启示(林后四4)和教会的工作,他弄瞎未信主者的心眼,叫福音不能照亮他们。

    至高地位:在所有保罗的著作中,贯彻了神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个概念。保罗用了不同的字眼来强调这个观念。(Ⅰ)预定(希腊文proorizo)意思是「在事前定界限」(弗一5;罗八29、30;林前二7)。整本新约,只提到六次预定,五次出现在保罗的书信。保罗向信徒说明,救恩是源于亘古永远,是出于神的预定。(Ⅱ)预知(希腊文proginosko)意思是「事前知道和留意,并且加以重视」(罗八29,十一2)。预知「不单强调事前的知道,也强调预知者和被预知者间的积极关系。」(Ⅲ)拣选(希腊文eklegomai)意思是「召出来」(弗一4;帖前一4)。以弗所书一章3节的福气,都临到信徒身上,因为信徒是神在亘古以前所拣选的(弗一4)。神拣选的意思,是指神为自己拣选信徒。(Ⅳ)名分(希腊文心huiothesia)意思是「有儿子的地位」(弗一5),这词是指按照罗马人仪式,一个人的儿子进到成人阶段,他就拥有儿子一切的权利。名分是神在亘古以前预定信徒所得的。(V)呼召(希腊文Kletos)是指神呼召人得着救恩(比较罗一1、7,八28),因着神的呼召,人才会相信。呼召这个字,有无条件的拣选(神拣选我们,不是因为我们有什么优点),和不能抗拒的恩典(被召的人不抗拒呼召)的意思。(Ⅵ)美意(希腊文protithemi)意思是「摆在面前」,这词是指神在基督里的一切计划(弗一9至10)。(Ⅶ)旨意(希腊文boule)是指神按照着实行的至高无上的计划。以弗所书一章11节是一个纲要,神不单在保守信徒得着救恩方面,按他至高无上的旨意行事;神亦在所有的工作,就是在历史上的作为,都按照他至高无上的旨意而行。

    保罗有关神至高无上的教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的:「(Ⅰ)预定的最后根据,是神至高绝对的主权。(Ⅱ)预定的目的是救恩,预定的结果是事奉。(Ⅲ)预定并不排除人的责任。」

    基督

    人性:保罗强调基督神性之余,也强调基督的人性。基督是由女人所生(加四4)。基督不是幽灵幻象,他从地上的母亲,得着真正的人性。基督是大卫的一个肉身后裔(罗一3;提后二8)。基督在肉身角度来说,是大卫的后裔(罗一3)。

    基督没有犯罪(林后五21),基督是「不知道罪」的,这词是指基督没有从实际中获得罪的知识;基督的一生没有罪的经验,因为他没有罪性(罗八3)。基督「成为罪身的形状」——他以人性的身分而来,但他没有罪性。基督不是单单拥有肉身的形状,如果这样,他便没有真正的人性;基督也不是以罪恶的形状而来——如果这样,他就活在罪中。神的恩典,借着这末后的亚当赐下,要救赎第一个亚当所失落的一切(比较罗五15;林前十五21、45、47)。

    神性:保罗的著作详细发表了有关基督神性的神学。基督是万物受造的依据;「所有统管宇宙运行的定律,都以基督为依归」。保罗强调,「基督是从天上来的」(林前十五47;比较林后八9),这是指基督是永远的,也是先存的。

    保罗曾说,神本性一切的丰富,都住在基督里面(西二9)。神性(希腊文theotes)「是指神的本性或本质……他以前是,现在也是绝对的,是完全的神」。饶有趣的是保罗强调神性是「有形有体」地彰显,意指基督拥有完全的人性。这节经文,是保罗确定耶稣「人神」二性的一句话。

    基督以神的形象存在(腓二6)。「形象」(希腊文morphe)这个词,是指一个人的原有性格或原有特质。基督按他的本性特质是神。保罗曾在多处地方称基督为神,基督被称为「可称颂的神」,这是神性的说明(罗九5)。这节经文,可以作这样的翻译:「作为神的基督,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Christ,whoisGodoverall,blessedforever.”)保罗在提多书二章13节,称基督为「至大的神和救主耶稣基督」。按照希腊文的文法,「神」和救主」这两名词,都是指同一个人——耶稣基督。这是保罗指出基督的神性,清楚不过的一句话。

    主:耶稣被称为主,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主:这个称号,使用了超过一百四十四次,另外有超过九十五次,是和『耶稣基督』的名字并用的。」

    「主」是表明神性(罗十9;林前十二3;腓二9)。「主」这个名字,一般是用来翻译七十士译本中「耶和华」的希伯来文名字;因为用主这个名字,神的神性便应用在耶稣身上。神自己的名字,也用在耶稣身上。

    主的名字包含权力(腓二9)。基督作为主的身分,是指「他与神同等;他借着所统管的一切眼不能见的创造能力,都显明在他的身上」。

    「主」这名词,是指至高神圣主权。称耶稣为主,就是宣告说,耶稣是至高者(林后四5);在耶稣面前俯伏,等于敬拜他,承认他就是至高的神。罗马书十四章5至9节强调,基督拥有对所有基督徒的最高主权,基督的称号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们的主耶稣」,和「耶稣基督我们的主」。

    主这名词,也说明耶稣君尊的身分和管治权。主这名词,也是「君王」的另一个说法,这两个称号,可以互用。在这意义上来说,主其实是强调以色列和教会的君尊身分;也是指他对全世界的统治主权(比较提前六15;林前十五25)。

    圣灵

    保罗的神学,广泛探讨了圣灵的位格和工作问题。

    圣灵的位格:保罗书信中,提及以下有关圣灵位格的属性。(Ⅰ)智慧:圣灵参透神的奥秘事情(林前二10),又将这些事情教导信徒(林前二13)。(Ⅱ)意志:圣灵是有意志的,他「按己意」(林前十二11),将恩赐赐给人,圣灵「不是根据人的优点和意愿赐给人恩赐,而是根据他自己的旨意」,(Ⅲ)感情:圣灵会忧伤(弗四30)。(Ⅳ)神性:圣灵象基督一样,为人代祷,这一点证明了圣灵的神性(比较罗八26至27、34),还有的是圣灵与圣父及圣子,住在信徒里面(罗八9至11)。在祝福的话语中,将三位一体神的名字并提(林后十三14)。

    圣灵的工作:在保罗的著作中,也提及圣灵作为三位一体神的许多重要工作。(Ⅰ)圣灵使人重生:圣灵将新生命赐给信徒(多三5)。(Ⅱ)圣灵的洗:圣灵将信徒和他们的主结合起来,使信徒成为基督的身体(林前十二13)。(Ⅲ)圣灵住在人里面:圣灵住在每个信徒里面;没有圣灵居住的,就不是信徒了(罗八9;林前十二7)。(Ⅳ)圣灵给人印记:圣灵在信徒身上,加上神身分及主权的记号;圣灵本身就是一个记号,证明信徒获得救恩(弗一13,四30)。(V)圣灵给人恩赐:圣灵凭自己至高的旨意,将属灵的才能,分配给信徒(林前十二4、7、11)。(Ⅵ)圣灵充满人:如果条件吻合,圣灵会管理信徒(弗五18)。(Ⅶ)圣灵给人能力:圣灵给信徒得着他的能力去生活(加五16)。

    罪

    定义:保罗用了多个不同的希腊字,来说明罪的本性。Hamartia是一个普通用来形容罪行的字(罗四7,十一27)。Hamartia将基督的死和人的罪相提并论(林前十五3),这字的用法含意,是指累积的罪行(加一4);单数时的意思,是指罪恶的状况(罗三9、20,五20,六16、23)。Paraptoma是指不正确的步伐,以相对于正确的来说(罗四25;加六1;弗二1),parabasis是指失足踏在一旁,就是指离开正确的信仰(罗三23,四15;加三19)。Anomia一字是指下法及邪恶(林后六14;帖后二3)。

    解释:罪是一种债项,这是人无力去偿还的债项(弗一7;西一14)。罪是指离开正道。摩西的律法已定下了神的标准,但人却离开这标准(罗二14、15、23,四15)。

    罪是不法,罪会带来反叛(罗十一30;弗二2,五6;西三6)。罪包括外在的行为和内在的态度,罗马书一章29至31节所指的,是包括行为和态度;行为有凶杀、下义、醉酒及同性恋,而态度包括嫉妒、愚昧及不信。保罗也形容罪好象一个主人,去奴役不信者(罗六16至17);罪也是一种虚假,阻挡真理(罗一18)。罪的结果是虚谎(罗一25)。

    救恩

    保罗将一些救恩的主题,充分发挥。保罗的救恩主题,是集中在神的恩典上;救恩是从神而来;救恩纯粹建基在神的恩典上;救恩能满足神的公义,将信徒从罪恶的捆缚中释放,并且获得法律上的称义,

    赦免:神赦免人的罪,这纯粹是一个恩典(西二13)。「赦免」(希腊文charizomai)意思是「爱护的施予、恩惠的赐给和恩典的饶恕」。赦免这词,和恩典常常并提,这说明赦免是以神的恩典为根基;赦免不是由于人的优点。赦免含有原谅、免去亏欠,或使囚犯获得释放的意思。保罗还用了另外一个字,(希腊文aphesis)来说明赦免,这字基本的意思是「释放」或「遣送」,但这字在神学上的意思,是「原谅」或「免去刑罚」(弗一7;西一14)。神的恩典在保罗神学中,到达了一个讨论的高峰点——神出于恩典,免除了人所不能偿付的罪债。

    救赎:「救赎」(希腊文apolutrosis)这个名词,是保罗作品中特有的一个名词;这名词在新约圣经使用了十次,七次出现在保罗的著作中。救赎的意思是付出代价后便得着自由。这名词的背景,和罗马的奴隶市场买卖有关,在奴隶市场中,每一个奴隶有一个价,买方只要付出价值,就可以使他得释放。

    保罗所用的,就是这个字,他形容信徒是从罪恶的捆缚与劳役中被释放出来,不过,保罗说明这救赎的代价是——基督的血。基督的死是必须的,基督的死将人从罪中释放。罗马书三章24节强调,基督的死满足了神的公义,能将神的愤怒除去,叫人获得救赎。那段经文,也将称义和救赎,相提并论,因为当人得着救赎,人便得称为义(比较罗八23;林前一30;加三13;弗一7、14,四30;西一14)。

    挽回祭:挽回祭这个名词,在新约中只用了四次,就是罗马书三章25节、希伯来书二章17节,和约翰一书二章之节、四章10节。这字(由希腊文hilasmos及hilasterion而来)是补偿、平息或救赎的意思。这说明了基督完全满足了圣洁及公义的神的要求,耶稣基督借着流血,满足了神的圣洁,消除了神的愤怒。罗马书三章26节解释,借着耶稣基督的死,神可以公义地(他保持本性特质不变),但仍可以在基督里宣告信徒为人。神并没有忽视罪。基督的死已足够成为赎罪的代价,叫神的圣洁和公义完全满足。挽回祭说明了罪人怎样与圣洁的神和好——这是借着基督的救赎完成的。神接纳了基督的死作挽回祭(神得着满足),偿付了一切罪债。(请另参看第24章「基督的死的意义」一节。)

    称义:称义也是保罗特有的一个名词,称义在新约圣经中作为动词使用共有四十次,而保罗用了这词二十九次。称义是一个法律上的行动,神在基督宝血的基础上,称那些信主的罪人为义。称义的基本意思是「宣称为人」。保罗所用称义这个字眼,也有其他值得注意的地方:称义是神恩典的赐予(罗三24);称义是借着信心所赐的(罗五1;加三24);人能称义是由于基督的血(罗五9);称义而守律法无关(罗三20;加二16,三11);最后这一点,是保罗最为着重的,也就是整卷加拉太书的中心思想——人不是凭着守律法得以称义,乃是借着信耶稣基督。

    教会

    定义:「教会」(希腊文ekklesia)这个词简单的意思是「召出来的一群」。这词通常是用作一个专有名词,指神从世界中呼召一群归于自己的人,就是信徒。有时也作专有名词使用,例如指一群人(译为「聚集的人」),见使徒行传十九章32节。「教会」在新约中,有两面三刀个基本的意思——「普世性」的教会(universalchurch)及地方教会(localchurch)。保罗用这个名词来指一个广大的信徒社群,是超乎一个单独的集会(加一13;弗三10、21,五23至25、27、29、32)。当保罗用这词来指基督的身体,他是指普世性教会(弗一22;西一18、24)。当保罗用「教会」这个词来称在一个特定时间、一个特定地方的信徒群体时,他所指的是地方教会,例如,保罗提到在哥林多(林前一2,四17,七17;林后一1,八1)、加拉太(加一2、22)、腓立比(腓四15)、歌罗西(西四15、16)和帖撒罗尼迦(帖后一1)的多个独立教会。

    教会的组合,包括了犹太人和外邦人,两者地位相等,都是基督的后裔(弗三6),这是新约的一个独特思想。教会在旧约是不为人知的(弗三5),有关教会的真理,是借着启示赐给保罗的。(弗三3)

    解释:保罗以教会为一个有生命的团体,「是基督身体复杂的结构,有各种的活动进行,有个别不同的信徒;每个信徒的功用都不同,但互相储存,连系于教会的头——基督,受他管治」。

    人借着圣灵的洗,加入教会,圣灵使信徒与基督联合(林前十二13——。圣灵施洗的工作,和行救的信心,是员进发生的,这虽不能用经验解释,但这曾经发生在所有信徒身上,不分阶级和地位。头怎样管理身体,作为教会的头的基督,也怎样管理教会,向教会施予权柄(弗一22至23;西二10)。教会是借着与基督联合,才能长大成人(西二19),也才能顺服基督的权柄(弗一22至23)。

    按保罗的教导,神将属灵的恩赐赐下,为要建立基督的身体(弗四11至13)。圣灵恩赐的教人,可以说是保罗专有的教训;唯一一处不是出于保罗著作的经文,是彼得前书四章10节。「圣灵的恩赐」一词,是从希腊文charisma一字翻译而来的,直译是:「恩典的赐予」。作个简单的定义,恩赐是「神所赐的事奉能力」。保罗在罗马书十二章、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和以弗所书四章,都计别讨论过恩赐的问题(参看「第21章圣灵的恩赐」一节)。

    组织:教会是一个有生命的机体,也是一个组织,教会是有职位和功能的。新约的教会有两个职位:「长老」(希腊文prcsbuteros),有成熟及尊严之意,通常是指年纪较长的人。长老被指派为地方教会的领袖(提前五17;多一5)。「监督」(希腊文cpiskopos),是说明长老的牧养工作(提前三1)。虽然长老这名称是指职位,而监督是指这职位的功能,这两个名词基本上是同一意义。长老的工作包括教导(提前五17)、治理(提前五17)、牧养、喂养及照顾羊群(提前三1),作长老的资格,已在提摩太前书三章1至7节列出。

    教会另一个职位是「执事」(希腊文diakonos),这字意思是「仆人」。从提摩太前书三章8至13节所列举的资格看来,执事也参与属灵的事奉;虽然他们地位次于长老,但在地方教会中同样拥有权柄(比较腓一1)。

    我们不知道保罗有没有独立设立了一个女执事的职位(提前三11)。希腊文gunaikas这个字:可译为「女人」,可以指执事的妻子,或一个特别的职分「女执事」。

    圣礼:虽然洗礼是新约中一个重要的主题,但保罗却不着重于教导洗礼。希腊文baptizo一字,在新约中用了八十次,但保罗只用了二十次,而且只有十一次是指水礼(其中三次是记载在使徒行传)。此外,保罗用了这个字六次,来解释基督不是差遣他来施洗(林前一13至17);除了这次以外,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提及水礼只有两次(林前十五29)。保罗向哥林多人解释,洗礼不是福音的一部分(林前一17至18)。保罗似乎要强调圣灵的施洗,多于水洗(比较罗六3;林前十2,十二13;加三27)。

    保罗曾详细解释主的晚餐的意义(林前十一23至24),那是他直接从主领受的(林前十五3;加一12)。保罗说,主的晚餐是一个纪念(林前十一25),他并且提醒哥林多人,不要用轻忽的态度吃主的晚餐;如果这样行,他们便是吃喝自己的罪。保罗那段责备的括,是针对一个附带的筵席,可称为「爱筵」(agape),在这筵席中,有些人大吃大喝,有些人却饥饿。这件事破坏信徒的相交,并且叫信徒在吃喝主的晚餐时,没有适当的态度;他们「吃的时候不能确定晚餐的象征意义,是叫人记得主的身体,他们也不能想起基督和他的受死」。

    末后的事

    关于教会:保罗既提出了一些关于教会本质的新教训,按理保罗应该总结这个教训,介绍教会将来的情况。保罗提到教会的被提,那时有些活着的信徒,不用经过死亡,但会突然改变,是眼睛不能看见的(林前十五51至57)。教会被提时,以前世代的信徒都要复活,得到一个复活的身体(帖前四16);那时会与活着改变了的信徒,突然一起被提到基督那里(帖前四13至18)。保罗提到这个教义的实际用途:「用这些话彼此劝慰」(帖前四18)。教会被提后,信徒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希腊文bema)前,信徒要按着肉身所行的事情受审判。这审判不是关乎救恩,乃是关乎信徒的工作。若信徒在肉身中的工作被烧毁,他就得不到奖赏,但那信徒还是得救——不过就没有工作上的表现(林前三15)。信徒的工作若被主接纳,他就要得赏赐——这也不是指救恩而说,因为救恩已经完成了。那赏赐是冠冕(帖前二19;提后四8)。

    关于以色列人:保罗在罗马书九至十一章,提到以色列人蒙拣选问题,他叹息以色列人拒绝弥赛亚(罗九1至3,十1至5)。以色列人有很大的权利,但他们轻视这些(罗九4至5),可是,神仍然按他的至高主权拣选以色列人,他不会放弃这个民族。神不弃绝他的子民(罗十一1)是有根据的,这就是以色列人中还存有用信主的余民,保罗就是其中一个(罗十一1、5)。可是,以色列人目前是瞎眼的。保罗提到将来有一天,以色列人不再瞎眼,「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罗十一26),以色列人将来要全国归信基督,保罗说这件事是在弥赛亚再临时发生:「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罗十一26)

    关于世界:当保罗提到教会将来的盼望,和以色列人将来的得救,他更提及神对不信主的世界将来的审判。保罗使用「愤怒」(希腊文Orge)这个词,来形容神对世界的审判。这名词是保罗所用的典型字眼,在保罗书信中,一共用了二十一次,而在其余的新约著作中,只使用了十五次。保罗经常用orge这个字,来形容将来在「震怒的日子」(罗二5),那些横梗不悔改的人,都要面对这种愤怒。保罗警告说,神的愤怒要临到那些道德不洁净的人(弗五6;西三6)。保罗很努力要说明,信徒不用经历神的愤怒,因为那一天他们已经得救了(罗五9;帖前一10,五9)。

    保罗也提到那个时期,有一个「不法之子」,或称「灭亡之子」(帖后二3),将要出现,他要高举自己为神(帖后二4)。这个人在今天的世代,不能这样高举自己,因为有一样阻拦(帖后二6)——这阻拦可解释为教会时代的圣灵。当这阻拦除去,那「不法的人必显露出来」(帖后二8),他要用撒但的神迹迷惑人。但当基督第二次降临,这不法的人(一般称为敌基督)将要被毁灭(帖后二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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