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贵格利的见解(GregorytheGreat)
大贵格利(GregorytheGreat)于主后五四○年出生于罗马,为耶柔米、奥古斯丁与安波罗修最勤奋的学生。他宗教的倾向使他放弃了世界,在他父亲过世之后,将所有的财富都捐献给慈善工作,并为了增进属灵生活,又兴建了修道院。在五九○年受全体一致地推选为教皇,在他接受职份之前他深觉自己不配担当,因而有些踌躇。他虽然不是创作性的思想家,但他却成为一位颇具盛名的作者,对传播纯正教义上大有贡献,因此在教会中除了最具影响力的奥古斯丁以外,无人再能出其右。事实上奥古斯丁在中古世纪初期之所以被人欣赏,乃是因为大贵格利的解释,为了这个理由,中古世纪的教义史必须从他开始。
1、大贵格利的人论
大贵格利的奥古斯丁主义,多少被冲淡了一些,他解说罪进入世界乃是由于人的软弱,而亚当的初罪乃是一项自由行动,在此自由行动中,他把对神的爱给丢弃了,然后就成为受制于属灵盲目与属灵死亡的牺牲品。由于亚当一人的犯罪,使得所有的人都成为罪人并被定罪。这话听来好像是奥古斯丁的思想,但贵格利并没有把这些观念始终一贯地继续下去。他认为罪只不过是人的弱点或疾病,并非是罪孽(guilt),并且教导说,人并没有失去自由,只是失去了对作好事的意志。他同时强调没有神的恩典人就不能得救,也没有什么功德的事实。救赎的工作是由神的恩典开始的,神预先的恩典使着人愿意行善,而后一步的恩典则使着人能够行善。人的改变是从受洗之后才开始,这使人生发信心,终止过去所犯的一切罪孽,使人的意志得到更新,心里充满了神的爱,这样人才能够领受神的恩赐。
2、大贵格利对预定论的看法
大贵格利虽然保留预定的教义,但在方式上却予以修正。他虽然说到不可抗拒的恩典,并说到预定乃为神有关确定选民数目奥秘的旨意,可是这毕竟仅是根据预知的预定而已。神只定了一些确定数目的人得救,因为他知道哪些人将接受福音,但没有一个人能确定自己或他人是被拣选的。
二、郭查克的争论
奥古斯丁曾说过双重预定(doublepredestination),而艾索多(IsodoreofSeville)也曾着书说到预定是双重的;但在七、八、九世纪中,大多数奥古斯丁派的人士却都已经遗忘了预定的双重性格,而跟随着贵格利来作解释;后来郭查克(Gottschalk)的出现,但他只能在奥古斯丁拣选教义中找到他内心的安息,他并且诚恳的为双重预定而争辩,那就是说神预定人得救,也预定人灭亡。然而他小心翼翼地把救赎界限的有效性予以限制,并且认为罪只不过是神许可预旨的对象。他公然地反对根据预知而预定的观念,因为若是这样,那么神的预旨就是根据人的行动而来。他认为,预知仅仅是跟着预定而来,并且证明了预定的公正性。
对郭查克的反抗
郭氏遭遇了许多不公允的反对。他的论敌并没有十分地了解他,而攻击说,在他的教训中有“神是罪恶之源”的意思,使得郭氏的主张于主后八四八年的梅安斯(Mayence)会议中被定罪,并于次年受到鞭笞,被判终身监禁。此后有一辩论会因他而起,在此辩论会中有几位具有影响力的神学家,如普顿修(Prudentius)、拉特兰努(Ratramnus)、热米纠(Remigius)以及他人,拥护双重预定为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可是拉巴努(Rabanus)与幸克马(Hincmar)却反对此教义。但此次争辩证实为仅是有关言词的争辩而已,因为拥护者与攻击者都是属于半奥古斯丁派的人士,他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说到一件事罢了。拥护者是说到与奥古斯丁相同的双重预定,但是说到遗弃则是根据神的预知;而攻击者把预定一词仅用在拣选人得生命上,并且也是根据预知来说到遗弃。双方都赞成圣礼之恩典的概念,并且担心严格的预定论会剥夺了圣礼的属灵价值,而仅仅使之成为一虚有其表的形式而已。
齐泽(Chiersy)与瓦伦斯(Valence)会议中的表决,都同意这些见解,认为拥护者产生了攻击者的见解,而攻击者则产生了拥护者的见解。瓦伦斯会议中的声明如下:“我们承认拣选人得生命的预定,并恶人得永死的预定;但承认在得救者的蒙拣选中,神的恩典在善功之先,并且承认在那灭亡之人的被定罪上,恶功是在神公义的审判之先。但在预定中,神已经决定了他独独所要做的事,是出于恩慈的怜悯或公义的审判……但在恶人身上预知其恶,乃因恶是由他们身上而来;并非是神所预定的,因恶不是从神而来。”(以上为西伯尔所引证,教义史,卷二,33页)这些会议是于主后八五三年所召开。
三、安瑟伦的贡献
在中古世纪有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就是坎特布里主教安瑟伦(AnselmofCanterbury)。他不但重新发表奥古斯丁的人论,并且也给予积极的贡献。
1、安瑟伦的罪观
他强调原罪的教义,并着重“原”(original)字一词,并不是指着人类起源的事实,乃是指着目前事态中的个人的事实。根据他的见解,原罪也可以称之为本性(自然)罪(Peccatumnaturale),虽然并非属于人的本性,但是却说明了一个从创造以来罪进入的情况。由于堕落,人成为有罪与污秽的,而罪与污秽就从父遗传给子孙,这所有的罪,本身所犯的与原来遗传下来的,就构成了罪孽。
罪既然是自由意志运用的前题(即先有罪才有自由意志的运用),所以安瑟伦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如何能将罪归给小孩呢?为什么为了赦免婴儿的罪才给予施洗?他在一件事实中找到了解释,那就是人性在创造后堕落,背判了神。他象奥古斯丁一样,认为每一个小孩子就象亚当的一般人性的个人,所以是在亚当里实际地犯了罪,因此也有了罪孽与罪污。如果亚当没有堕落,那么人性也就不会背叛,圣洁的本性就将由父传及子。可是在现在的情况中,亚当就把他的罪性传及他的子孙,因此原罪在人的罪性中有了起头,而后来的本罪在性格上来说,是属乎个人的。
安瑟伦提出了一个问题,最近祖先犯的罪,是否正象最初始祖亚当犯的罪归给他的后裔一样呢?这回答是否定的,因为这些罪并不是由于亚当一般的本性内所犯的;亚当的罪是很特殊的,绝不能有第二人像他一样犯罪,因为那是个人的过犯,在他个人的过犯中也包括了全人类。无疑地,在安氏的思想中有一个弱点,因为所有由同一人性所犯的罪,虽然是个人的,但并没有回答这问题:为什么只有亚当所犯最初的罪才归给他的子孙,而他后来所犯的罪却没有归给他的子孙?安氏又叫人注意到一件事实,那就是在亚当里本性的罪孽(即原罪),乃在于个人的罪孽,而在他的子孙中,个人的罪孽乃在于本性中的罪孽。亚当代表全人类受试验,在这一点上安瑟伦是接近了以后所提立约的概念。
2、安瑟伦的自由意志观
安瑟伦也讨论到自由意志的问题,并且提出一些有价值的建议。他声称,自由的一般定义若是指犯罪或不犯罪的能力,那是非常不恰当的,且自由意志与圣天使是不相关的,天使有完全的道德自由,然而不能犯罪。他主张,意志的本身没有受到外部的约束,有着非常坚强、正当的决定,而不离弃正途,比起微弱的能作好事,但却会离开义路要自由的多了。如果是这样,问题就来了,我们能否说天使与我们始祖的背道是自由的行动呢?对这个问题安瑟伦回答说,我们始祖的行为的确是自发的,纯粹是出于自我意志(pureself-will),并非是真正的自由行动。他们犯罪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自由,乃是由于他们有犯罪的可能性。安瑟伦将真自由与自动的本能等间作一区分,前者已经失丧了,但后者并未失丧,而意志的真正目的,并非是选择善或恶,乃是只选择善。创造主要自愿的本能去作正当的事,此外无他,而真正的自由是包括在自我决定成为圣洁,意思就是拒绝无理由的改变心思的自由,并反对意志的被造是以毫不关心的自由所塑造。人内在自由的被造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圣洁,但是要接受这个目的必须有一个内在的自我决定,而不是从外来的强迫。意志若选择使用作恶的能力,就失掉了真自由的完全性,因为这样一来就暴露自己于不法选择的危险之下。
四、天主教人论的特点
天主教清楚地有两个倾向,一即倾向半奥古斯丁派,一倾向半伯拉纠派,而后者则逐渐地占优势,因篇幅所限不能详论经院学派的思想,只有提出逐渐显明的几项具代表性的教训。
1、天主教论原义
天主教中逐渐盛行的见解就是,原义并不是人所领受的自然恩赐,乃是超自然的恩赐。这个见解主张,人自然包括肉体与灵魂,并从这些分出了一些相反的倾向,于是生出了冲突,这些冲突往往使得正当的行动出了毛病。为了补满这些缺失,神又给人加上一种特别的恩赐,那就是原义,而原义的功能就是使着人里面低等的部份服从高等的部份,特别是服从神。这原义是神超自然的恩赐,是附加于人本性上的,因为人被造时没有绝对的义,但也没有绝对的不义。
2、天主教对原义失丧的看法
由于罪进入世界,人就丧失了原义。意思是说,人的背叛并不涉及人任何自然恩赐的丧失,仅是失去了超自然的恩赐,而此超自然恩赐与人的本性无关。原义丧失了,人就退到肉体与灵魂之间不受约束的冲突情况中。在人的本性中,那高尚成份优于低等成份的优越性,已经受到削弱,人又回到中立的情况中,在此情况中人既不犯罪也不圣洁,但由于他这样的受造,他的本性将受制于肉体与灵魂之间的冲突。
3、天主教对原罪的看法
既然人类的始祖亚当被造为他后裔的代表者,所以人都在他里面犯了罪,生到此世时就背了原罪的包袱。经院学派论到原罪性质的看法虽然不同,有些人甚至加上了积极的成份,就是对恶的倾向,但是盛行的见解是,原罪并不是什么积极的事,乃是应当有而没有的事,特别是有关原来公正的丧失。藉着原来的公正,一些人了解到,原义乃是另外特别为人加上的,此外又有些人也称此为自然的公正(justianaturalis)。而原罪是普遍的,是自动甘愿地从始祖得来,所以此罪不能当作情欲来看,也不能当作在人里面的恶欲来看,因为这些东西在其适当意义上看都不算是罪。
4、天主教的神人合作说
天主教反对人在属灵上是无能为力,并且完全需要靠赖神恩典而得救的观念,他们采取要求称义的恩典,而此称义的恩典是包括在神所注入的义中。在宗教改革时期,改教家所提出的神恩独作说,遭受到天主教严厉的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