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里斯与复兴 | 清教徒的足迹

第五章、哈里斯与复兴
【注:传讲于1973年,该年度特会的主题是“加添给教会”(Adding to the Church)。
——编者注。
也许有人觉得奇怪,在伦敦举行的这个特会,为什么要抽出一堂的时间谈这位名叫哈里斯的威尔士人,第一个原因,今年刚巧是他逝世二百周年,他是在1773年7月21日去世的。
这个特会开始以来,一贯的习惯是在每一年,如果刚好逢侍奉上帝的属灵伟人的生辰或忌日的周年纪念,我们就会谈谈这些人的经历。
这就是我为什么要谈哈里斯的主要原因。
但除此以外还有特别的原因。
哈里斯是教会历史上的属灵伟人之一,他的事迹实在动人。
我们要让大家知道他的事迹,因为不少人完全不晓得这方面的知识。
比方今年6月2日——而今年正是纪念哈里斯的二百周年的大日子——在卡迪夫《西方邮报》上,登了一篇波洛克(J.
Pollock)所写的《怀特菲尔德》的书评,作者是一间学校的校长。
他说:“怀特菲尔德的事迹,值得我们更多去注意,尤其是在威尔士,因为在这儿的加尔文主义循道会信仰,可说是传自亨廷顿伯爵夫人所传授的怀特菲尔德的教导。”
对这句话,我只有一句评语:这简直是根深蒂固的无知的典型例子!
但是,我恐怕有人以为是我的民族偏见在作祟,硬说哈里斯被人遗忘多年。
那么,让我引述纳托尔博士的几句话。
他是著名的近代历史学者,在汉普特斯(Hampstead)的新学院任教,他写了一本有关哈里斯的小书,名为《最后一位火热的人——哈里斯》(Howell Harris the Last Enthusiast)。
英格兰人纳托尔博士写道:“我要将哈里斯从久已被英格兰作者遗忘了的困境中挽救出来,恢复他在整个福音复兴中该有的地位。
……这就是我要特别谈论他的原因,要把他介绍给无知的英格兰人。”
但是,在伦敦,为什么英格兰人要注意这个人呢?
哈里斯在他繁忙的一生中,前来伦敦不下39次之多。
在穆尔菲尔兹(Moorfields),他代表怀特菲尔德在会幕教会讲道的次数,比别人都多,他又带领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加尔文主义循道会教会三年之久。
所以纳托尔说他在二百年前,在福音派的复兴觉醒中,占非常显要的地位。
他与怀特菲尔德交情很深,又因为他所奉的加尔文主义思想,他亲近怀特菲尔德过于他对卫斯理兄弟俩的交情。
可是,他也不失为这兄弟俩的一位挚友。
他多次参加他们所举办的年会,也关注到缓解他们与怀特菲尔德之间的歧见,希望能把他们的距离拉近。
往下我会再提到这一点。
哈里斯也是亨廷顿伯爵夫人的至交。
可是,我要谈哈里斯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借着他的事迹,我们能更清楚大复兴的本质。
幸好有关他的资料积存甚丰。
他不断写日记,每天在讲道侍奉上劳碌了一天以后,他必定花几个钟头写日记,而这些日记幸好都流传下来。
最初的日记,是用拉丁文写,后来才转用英文。
他字体纤细,而且不时还会在写过的篇幅上再加写一些,因此不容易辨认。
但有不少人从事这工作多年,并将这些由日记中辨认出来的记录大量出版,由威尔士加尔文派循道书房印成几大册。
这些日记的最大价值,是让读者们能洞悉当年大复兴期间发生的事,尤其是上帝所大大使用的那几位属灵伟人之间的彼此关系。
我要先简要地把一些突出的事实指出来。
18世纪初期的威尔士,从属灵方面说,可算是十分低沉。
当时,英格兰的情形也好不到哪里去。
但威尔士的情况更糟。
威尔士人挣脱罗马天主教思想的樊篱,比英格兰人晚了一百年左右。
虽然威尔士也出过一些伟大的清教徒,如劳埃德、克拉多克、鲍维尔(Vavasor Powell)及其他的人,但属灵的情况仍深陷低潮。
在英国国教会中,也有一两个福音派的人;当时也有不奉国教者——独立教会和几处浸信会——但数目不多。
当时教会的情况就是如此。
在属灵方面来说,当地的人不但蒙昧无知,而且死气沉沉,结果是人民道德衰败。
近代历史学者认为,有人对这个时期的描述未免流于夸张,我不要也犯这个毛病。
18和19世纪的作者也许曾对当时的黑暗加以渲染,但我们可以相当肯定地说,当时的情形确实是十分可悲。
可是,忽然间,大复兴出现,带来了属灵的觉醒,在1714年1月,这位复兴的主要人物之一——哈里斯出生。
有人说他是唯一的主要人物,但我不能完全同意。
他出生于一个名叫特雷维卡(Trevecca)的小小村庄,所受的教育有限,但后来当了教师。
那个时候的教师和今天的教师不同。
他一生中最具关键性的大事发生在1735年,如果没有这件事,我们也许不会知道他是谁。
这件大事就是他的悔改。
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呢?
说到这里,我不得不连带说出一件叫人诧异的事。
威尔士的加尔文主义循道会今年对哈里斯逝世二百周年,仅略事庆祝。
6月间,他们在卡迪根郡(Cardiganshire)兰彼特(Lampeter)举行大会,邀请了一位牛津大学威斯敏斯特学院的讲授教会历史的教授——别克·诺克斯(R.
Buick Knox)讲有关哈里斯的事。
这位教授所说的几乎叫人难以置信。
他说:“决定哈里斯一生的关键,是在1735年复活节,在塔尔加斯(Talgarth)教会守圣礼的那时刻。”
这句话叫人感到惊异,原因是与事实大有出入。
最叫我惊异的是,这句话竟出自一位教会历史学教授的口,而威尔士长老会的历史学会,竟也把这篇讲道印在他们的期刊上。
究竟发生的事情是怎样的呢?
在复活节前的星期日,1735年3月30日,哈里斯参加塔尔加斯地区的教会聚会。
塔尔加斯离他出生和所住的村庄不远。
在聚会中,教区牧师宣布接着的主日会举行圣餐礼拜,并说有许多人不守圣餐,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够资格。
他说:“如果你自认不够资格守圣餐,那么你就不够资格祷告;如果你不够资格祷告,你就不够资格生存;如果你不够资格生存,那你就连死的资格都还没预备好。”
这些话有力地撼动了这位迟钝的教师。
他从来不是生活放荡的人,但他的生活并不严谨。
这位教区牧师在宣布圣餐的时候所说的那几句话,引起了他一连串的认罪,至终引出彻底的悔改。
我特别提到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叫我们联想到上帝的仆人所可能经历的奇妙的事。
不过是作一个宣布,居然能令人认罪悔改。
你永远想不到上帝会使用什么来作工,你的旁白附述,有时会比你准备好了的讲章更有效能。
哈里斯参加了圣餐礼拜,结果更加重了他里面对罪的感觉,内心继续经历痛悔的挣扎,他要寻找安息,却又得不着。
一直到了5月25日的主日,他再回到那个教会参加圣餐崇拜。
在聚会中,照他说,他和魔鬼来了一次厉害的争战。
在这个主日之前,他在附近另一个教会聚会,他已经把自己献给上帝,也已经得着一些内心的平安。
而魔鬼在这个主日来攻击他,要摇动他的信心。
但是,在聚会结束前,他已经得着了平安。
他描述当时的经历,说:
在桌子面前,基督在十字架上流血的形象,不断地呈现在我眼前,使我重新得力,深信因着这血,我已经得着赦免了,脱去一切重担,我充满了喜乐,跳跃着回家,碰见一位愁容满面的邻居,我便问他为什么这样愁苦。
我知道我的罪已全得赦免,虽然除了这本《敬虔的实践》(The Practice of Piety)提到过以外,我一直还未听过可以有这么一回事。
哦,何等有福的一天!
我要存着感恩的心,永志不忘。
哈里斯悔改以后,知道他的罪已经得了赦免,重担也已经脱落了。
可是,三个星期以后,在6月18日,发生了一件更大的事,他得着更深的经历。
他当时在兰伽斯提(Llangasty)教会的钟楼内读经祈祷,再一次把自己献给上帝,他所经历的比以往所经历的更厉害。
从此,这个人就成了我们所要谈的那位如火燃烧着的传福音者,今晚我们也正要记念这个人的劳苦。
因着这次经历,他对所有还在罪中的人满怀怜悯和忧伤;也正因着这次经历,开始了他的传道生涯。
起初,他只是探望病人,为他们诵读一些以前给他不少帮助的属灵书籍,如《敬虔的实践》等等。
他充满了能力,他读的时候叫人深受感动。
不久以后,每当他要到病人家中诵读属灵书籍的时候,众人就闻声而至,挤满了屋子。
最后,屋子挤不下这许多人,他就只好在屋外读。
听众越来越多,大批人悔改相信,结果,他开始设立一些聚会,就是我们在这次特会中所提及过的“经历分享聚会”。
我只能把他一生中较为突出的事例提出来。
在1737年,他悔改两年以后,结识了来自威尔士西部地方的罗兰斯。
1739年,他第一次跟怀特菲尔德见面。
他结交了这些弟兄们,也和其他人有了接触,于是把许多类似“经历分享聚会”的组织联合起来,便于调整和看管,以免出差错。
第一次联合聚会,在1742年举行,但更著名的,是1743年在卡菲利(Caerphilly)所举行的。
主持那次大会的弟兄是怀特菲尔德,哈里斯和其他的弟兄们陆续传道,并且忍受不少逼迫和难处。
有好几次,哈里斯几乎要丧命。
英国国教会内的纷争、牧师间的对立,简直不可言喻,而外面群众的行动有时也很狂热。
但这个人继续努力不懈,天天冒着生命的危险,我几乎不晓得有任何人能比哈里斯更勤奋作工不倦。
他经常日间讲道完了,晚上还要和信徒们私下交通,然后还要写日记。
他经常不眠不睡,早上又回到学校工作,有时只睡一两个小时,就起来出门去别的地方讲道。
他就是这样努力不懈,以近乎超人的精力去应付一切。
所以开始传道生涯不久以后,他的声音就永远沙哑了,但他仍旧坚持下去。
这样的情形一直持续到1750年。
由于各种原因,他和罗兰斯及其他几位带领的弟兄之间起了争执,引起弟兄们的分裂,他就离开那里,退回特雷维卡老家,开始了一项蛮有意思的事业。
他老早就听过,德国敬虔派的弗兰克(August Herman Francke)在哈勒(Halle)所开设的机构,类似孤儿院和属灵社区。
哈里斯对此印象深刻,念念不忘,于是决心在特雷维卡成立同样性质的大“家庭”,召聚了为数不下百人的信徒,生活在一起。
有人专司铁工,有人干木工,又有人种田生产,另外有人主持磨坊……,自成一个社区,而哈里斯就以圣经真道教导他们。
后来他又做了很不寻常的事,那时当地人与法军作战,他参军去了,还在军队里当了军官,以后辗转到了英格兰,到过雅茅斯(Yarmouth),然后转往德文(Devon)和康沃尔(Cornwall)及其他地方,穿着军服随处讲道,有时会引起一些特别的际遇。
1763年,他又回到循道会的团体。
另外一件值得注意的事:在1768年,他和亨廷顿伯爵夫人,还有其他一些人,在特雷维卡创立了一所训练传道人的学校,建了一座大校舍。
这所在1768年成立的学院,成了一件大事,以后每年的周年聚会,也是大事。
开幕的那一天,怀特菲尔德讲道;翌年,除了怀特菲尔德以外,还有约翰·卫斯理、罗兰斯及其他人讲道。
这一切工作继续开展,到了1773年,哈里斯已筋疲力尽,就在那年7月21日去世。
这一切的侍奉,首先带来了加尔文主义循道会,而最终产生了“联合会”。
哈里斯和其他的弟兄们,到去世的时候,始终是英国国教教会内的人。
但他们的跟随者却离开了英国国教会,在1811年,首次自己按立教会牧师。
假如当时只带来威尔士加尔文主义循道会的建立,那还好(在19世纪期间循道会在威尔士地方占很重要的地位)。
但我们知道,哈里斯传道工作的结果,也引起许多人参加公理宗和浸信会。
这些宗派都因哈里斯的传道工作大得益处,他们都承认这一点。
同样,哈里斯的侍奉,也给在伦敦的众圣徒很大的激励。
他把这一切的事都记录在他的日记里,读者可以从其中窥见,在那场福音大复兴中,除了卫斯理兄弟俩和怀特菲尔德以外,还有其他一些配搭在一起的弟兄们的事迹,例如森尼克(John Cennick)和许多其他的弟兄们所做的。
上面所说的是有关哈里斯一生的主要事迹。
现在谈谈一些我要特别提及的事。
这些特别要提及有关他生平的事,都是我认为和我们今天的处境最有关系的。
对这些事,我们并没有像研究古物那样的兴趣,因为我们不是研究学术的历史学者。
我们都是属灵人——许多是传道人、牧师和在教会内主日学工作,或其他侍奉上作带领的。
我们是要从历史得着教训、裨益和激励。
在今天的情况下,我们十分需要这些益处,因为今天在威尔士和英格兰的情况,与18世纪大复兴开始前的情况差不多。
我们的处境十分相似,当然也有不同的地方,但我并没有必要岔开话题来提那些分别,我只要提出这主要的一点:他们当年不必像我们那样,要与新派自由神学思想和现代神学思想争辩不已。
当年的情景主要是死气沉沉,所需要的是灵里苏醒。
今天我们除了需要这种灵里的苏醒外,还加上了别的使命。
这些值得一提的事情究竟是什么呢?
首要的是上帝的主权!
今年威尔士的加尔文主义循道宗大会上,别克·诺克斯教授的讲辞中,用了这么一句话:“哈里斯所发起的运动。”
这句话怎么说呢?
可以说完全不是出于属灵的理解与悟性,充满了20世纪的心态和搞运动的味道。
哈里斯从来没有发起过什么运动。
他的一生,就如我所讲述的,都只是在说明上帝的权柄的彰显。
当年,这个人心里并不大情愿步入教堂,刚好牧师作了圣餐崇拜的奇特的宣布,于是他立刻被吸引住了,领悟过来,并马上悔改,就开始了这个伟大的故事。
哈里斯并没有发动什么,我们不能把他看作一个搞运动的人。
不然的话,我们就否定了这个奇妙的故事所带来的主要信息。
事实不是这样的!
而是上帝的主权的彰显!
我们不但在哈里斯的身上看见上帝的权能,也看见差不多与此同时,上帝在罗兰斯身上所做的工作。
这两个人,从来没有听过对方所做的——两个人根本就是分别在相隔很远的地方工作,但上帝同时在这两个人身上工作,也同时做在怀特菲尔德身上。
而我们也知道,在美洲的爱德华滋,和其他人身上,上帝也同时彰显了他奇妙的大工,这就是上帝管理着时间、地点和人物,显出他的权柄!
你如果去过特雷维卡,你会看见那儿还是个小村庄。
如果有人问你:伟大的运动可能会在哪儿发生呢?
那你多半会说在圣保罗大教堂,或伦敦其他的地方。
但上帝作工的时候,并不是这样,他可能选中像特雷维卡那样的小村庄,或一些人们从来没有听过的不知名的地方。
这就是上帝所选中的地方、时间和人物——一个穷苦的教师,或与此相类的人物。
读读教会复兴的历史,你就会发觉,上帝每次都是这样做的——“……蒙召的,按着肉体有智慧的不多,有能力的不多,有尊贵的也不多。”
(哥林多前书1:26)
我所要强调的关于上帝权能的彰显的另一点,就是复兴如何临到教会。
哈里斯的事迹表明,复兴来临以前,未必先有革新。
革新有时会带来复兴,但复兴有时会先于革新而临到教会。
如果我们一定要说:复兴之前,必定有革新,又说复兴必须要有正统的教义为先驱的话,那就是完全与事实相违。
第二点我要说的:什么是复兴?
复兴是上帝的灵的浇灌,正像五旬节那天所发生的,圣灵降临在众人身上。
在现今这个世代,我们必须要强调这一点,因为近来有些人认为每个人重生得救的时候,就受了圣灵的洗,以后他所要做的,就只是顺服他所已经得着的。
可是,这样顺服的结果,并不会带来复兴。
必须要有圣灵临到人身上,浇灌他,就像当年五旬节那天所发生的。
这就引出第三点我所要说的,这一点在哈里斯的经历中表明得最清楚,我是指在1735年6月18日,当他在兰伽斯提的教堂钟楼内所经历的那关键性的时刻。
要明白哈里斯这个人,就凭这一次的经历,我们也可以借此明白,复兴是如何发生的。
奇怪的却是纳托尔博士和别克·诺克斯教授都完全没有提到这一次的事,其他的人亦只匆匆提一笔,把它当作许多事迹之一。
可是,以我对这个人素来所了解的,这个发生在6月18日的经历决定了他的一生。
你必须了解当天他所经历的,才能明白这个人的表现,和他所做的一切。
大家不妨读读前几年真理旌旗出版社(Banner of Truth)所出版的一本小书,名为《哈里斯的早期生活》(The Early Life of Howell Harris),作者是贝内特(Richard Bennett);威尔士原文本,称为《威尔士加尔文派循道宗的开始》(The Dawn Of Welsh Calvinistic Methodism)。
贝内特在该书中就详细讲述了这个关键性的经历。
这究竟是个怎样的经历呢?
我认为只有一个表达的方式可以把它形容出来。
这个表达的方式,就是这些人,和他们的后继人所常用的一句话,“火的洗礼”或“能力的洗礼”。
我特别指出,当时哈里斯已经悔改相信,亦已经得着赦罪之恩,他自己也知道已经得着,并且充满喜乐,可是在三个星期以后,他才有这个关键性的经历,成为火热的传道者。
这究竟是个怎么样的经历呢?
他是这样形容自己当时坐在钟楼内读经祷告的时候所经历的:
突然之间,我觉得因着我的救主的缘故,里面充满了对上帝的爱慕,内心如同蜡被熔化一般,我不但充满爱慕,心中平安,而且渴慕离世,与基督同在,然后心灵里面,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催迫,我就喊叫出“阿爸,父!”
我不能做别的,只能呼叫“上帝,我的父!”
我知道我是他的儿女,他爱我,也在侧耳倾听。
我里面感到满足,喊说:“我心快乐满足!
求你赐我力量,使我能赴汤蹈火,一生跟随你!”
正如贝内特所说的:
在塔尔加斯教会,他所经历的罪得赦免的恩典,无疑是甜蜜的,可是也在他心灵中带来更大的迫切,他说不出来是要求什么。
但当他在兰伽斯提教堂私下祈祷的时候,上帝就把自己给了他。
在那一刻,他就把心中所有的偶像除尽,内心满溢着对上帝的爱。
在这件事发生以前,基督已进入他心中,但现在,他是与主同席;他得着了作上帝后嗣的灵,叫他呼叫“阿爸,父”,使他爱慕离世,与基督同在。
接着的好几个月,他里面的疑惧一扫而空,心里充满了纯全的爱。
这是当时的经历的详细经过,我要再说:这是个关键性的经历,哈里斯也不时提及这次经历,他永远没有忘记它,这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刻。
你读他的日记,就会发现每次当他提到6月18日,他一定会提及在兰伽斯提教堂所经历的;他屡屡提到那天所发生的,而不是提他在同年5月25日在塔尔加斯教会所遭遇的。
比方他在1739年6月18日所写的日记,就有这么一句话:“四年前的今天,上帝的大爱泻下在我心中,叫我把自己完全献给他。”
又在1746年6月18日,他在日记里这样说:“这是永远难忘的一天。
11年前的今天,我得着了印记,保守我直到我得赎的那日。”
他又说:
我读《启示录》21章7节,有了把握。
哦,何等甘美的一天!
以往我在兰伽斯提那古老的教堂中,也有过这样的把握。
可是,因为软弱,没有彻底对付罪,又因为受一些非真正基督徒的掣肘,并且因着我以前所得的把握,不是得自圣经中的应许,因此我又陷入迷茫中。
在1763年6月29日他所写的日记里,他似乎把日期混乱了,但他说:
28年前这一天,我得着圣灵的印记,作上帝的后嗣。
(我并没有为这件事求,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听过这样的事)。
当时我心里充满对上帝的热爱,感受到我在上帝里面,他也在我里面的宝贵,巴不得自己整个人都溶化掉,与我所亲爱的父上帝永远同在。
他的日记还记载一件值得一提的事,不是他自己的经历,而是一个小使女的经历。
“主向她奇妙地揭示自己,足足有几个钟头之久。
她沉浸在他的大爱中,也茫然不知自己身在何处,她恍然大悟在基督耶稣的尊贵和荣耀中她所得的永远的福分,就完全俯伏顺服;圣灵又不寻常地催迫她为教会祈求,在地上做不寻常的奇妙的工作。
在我们当中有许多这样的事例,显明圣灵浇灌在这些人身上。”
如果你读过哈里斯的日记精华,你会发现他经常强调那是他一生的转折点,使他成为福音使者的决定性时刻。
认识这一点,我们就更容易领会复兴是怎么一回事。
我还可以指出,以后他还有几次相似的经历,证明了我上面所强调的。
他屡次提及他那次特殊的经历,还有其他类似的经历。
贝内特谈到他在1736年的事迹时,说:“他重复忆述他有一次所尝到的属灵丰富的筵席,那回他是从昆约(Cwm Iau)回家,路过格兰山(Grwyne Fechan),在途中,上帝似乎以笑脸临到他,上帝的大爱如此有力地感动他,叫他的内心几乎胀破。
此后,这个山就成了他的圣山。”
虽然他身体残弱,满身疼痛,又不能进食,可是在那些年间,属灵的境界向他赤露敞开,叫他衰弱的身躯披上无可比拟的能力,以至于他的外貌表现能叫仇敌退避三舍。
在另外一则日记上,他这样记录着:从聚会出来,已是早上二时,我就像喝醉的人一般,不能说话,只会喊“荣耀!
荣耀!”
喊了许久。
“谁能把主在这儿所做的数说出来呢?”
在1747年他在日记中写着:“上帝降临我们当中,就像当年在威尔士的情形一样。
我们的心在我们里面燃烧起来。”
这时他是在伦敦,他又提及亨廷顿伯爵夫人。
说:“我听到她宣告得着新生命的感受,并她坚持主教们必须有罪得赦免和接受圣灵的经历。”
1749年5月的日记上说:“主临到我身上,爱如强力的水流漫过我身,叫我经受不住,不能再强辩和疑惑。”
他往往把罪得赦免的经历,和接受圣灵的经历,清楚分开。
换句话说,就是强调他在1735年5月间所经历的和他后来在6月18日所经历的截然不同。
这是唯一能解释这个人的表现的原因。
这使他对失丧的人充满怜悯,催促他要向这些人传福音,指出他们的光景,劝告他们及早悔改。
他心中充满了对那些失丧,快将灭亡的人的关怀。
我在这儿特别提出这一点。
我们要试验那些自称受洗于圣灵的人,岂不是也用这个方法?
只要看看他们有没有关注失丧的人的爱心就是了。
主所表现的,正是这样。
他看众人,如同“羊没有牧人一般”,“就怜悯他们”。
被圣灵充满的人,也是像主这样,他必定会具备“怜悯失丧的人”的心肠,这就可以试验出,他是否受了“圣灵的洗”。
这样的人,并不会只记挂着自己,或在教会中的表现,也不会一味追述自己的经历,以此自夸。
他必定会关心别人。
在教会历史中,有些运动曾自称收效宏大,就如今天有些宗教运动也是这样,但这些运动必须承认,他们并没有着重福音侍奉。
可是,圣灵洗礼的果效,就是叫接受圣灵洗礼的人火热传福音。
这并不是贬低属灵经历的重要。
但我必须指出,历史显示,人但凡有接受圣灵洗礼的经历,定必带来关心失丧灵魂的爱心表现,这是个最明显的特色。
在这里要连带提及的,是哈里斯往往强调新鲜经历的重要。
有些人常只提及他多年前的属灵经历,而这些经历却已不再在那人身上出现,对这种人,哈里斯表示不屑。
据说甚至在他临终前说见证时,也强调这一点。
“我们不要只数说自己曾经从主那里所领受过的,要说我们刚从主那儿新领受的才是。”
他十分关心这一点,人曾有过的生命活泼的重要经历,应该要重复出现;否则,人只能活在仅有的第一次经历的回忆里,那就十分可怜了。
对这种人,哈里斯常常加以责备。
还有一点要在这里连带提及的,就是哈里斯的属灵状况,他经常活在圣灵的管制下,他相信圣灵直接带领人。
他往往因为没有得着圣灵的带领,而不轻举妄动。
为此有人批评他,事实上有时他真成了纳托尔博士所指称的“狂热分子”。
有时他真的有过分狂热的危险,但我要指出的是,他实在是与上帝有紧密的联系,并且对圣灵的感动十分敏锐。
你们读他的日记中所记录他自己所领的聚会,或别人的讲道,不难发现他所常用的表达字句——“当我发表我们的主的死那无限量的内涵的时候,那股强风就吹下来。”
“主在他的全能中降临。”
“我得着完全的释放;提到救恩浩大的时候,强风就泻下。”
这些现象都是他所要追求的“主在他的全能中降临”。
他另外还有一个常用的字眼——“权柄”。
在讲道的时候,如果他感觉不到有“权柄”,心里就会不安,但一旦有了“权柄”,一切就都好了。
他所爱慕和追求的,就是这个。
他认为对于福音的传讲,这是绝对必要的。
现在要谈谈他的传道工作的特色了。
也许在座的传道人会对这方面特别感兴趣。
首先要说的是他讲道的方式。
他称自己是个劝勉者,在这方面他特别谨慎,因为他原本要当牧师,但他从未得着按立;他所住的地方的教区牧师不肯按立他,所以他常提防不要让自己僭越受按立的牧师们所享有的特权。
可是,他却也坦然指出,自己是比所有受按立的牧师更先“进入田里”。
他虽然不是按立的牧师,只不过是劝勉人的,但在必要时,他也毫不犹疑地指斥他们的错处。
他指斥过罗兰斯,也指斥过怀特菲尔德,甚至连亨廷顿伯爵夫人,他也没有放过。
他觉得自己有从上帝而来的权柄,对待这些人,劝勉他们所该行的,也安慰激励他们。
他讲道的方式最为特别。
他形容自己开始时的讲道方式是到病人家里朗诵属灵书籍。
用这样的方式讲道不久,他开始把自己的见解加上去,他一面劝勉,一面讲解,但视线没有离开书本。
当时的情形,照他所描写的是这样:“召聚来的人慢慢多起来,以至于房子也没法容得下。
上帝的话语满有能力,结果许多人当场呼求上帝赦免他们的罪。
我不选用任何特别的经文,只是随着主的引导,自由释放地讲论。
至于讲论的题目,事前并没有经过思考,而是得自一种很不寻常的方式,完全不是从我的记忆中来的,是在我心灵中一股强有力的直接推动的果效。
有了圣灵的同在,就是上帝呼唤我传讲的印证。”
“我讲道的时候,圣灵的能力临到以前,我会先展开话题。”
他觉得他可以先打开话题,但等到圣灵的能力来临,他就让自己自由倾倒出圣灵要他所说的话。
他说,有一回他“尝试不倚赖圣灵的托付而自己去讲道,结果完全失败”。
我们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吗?
他又说:“我要学习如果没有呼召,我就不开口讲道。
假如我不理会,照样讲道,就不会叫人得益处。”
又有一次:“我双眼仍旧看着手上的书本,没有人留意到我已在发挥所领受的话语的恩赐,还以为我是在读书里面的话,又以为我是照书中的话去祷告,因为我眼前始终放着翻开的书本。
在当时我认为这样做也不妨事。”
“我没有准备,完全倚赖上帝,我得着能力和恩赐,甚至自己也奇怪那些话语是从哪儿来的,而话语那么清晰、那么丰富、那么恰切。
就是这样,一直讲了九个钟头,直到天亮,身体却不感到疲倦。
当主与我同工的时候,一切都何等甘美!
这样的恩赐何等非凡,我真害怕心中会生出骄傲。”
换句话说,当时他带着书本去讲道,读书上的话;但当圣灵来临的那一刻,他就直接向会众讲道,不再照着书本去读,但视线始终没有离开书本。
最后,他完全放弃诵读书本的方式,直接向众人传讲真道。
贝内特说:“1737年开始,哈里斯的讲道,比以前更多在圣经上着眼;接下来的几个月,他论及撒该,讲解《启示录》3章20节和《路加福音》最后一章的一部分。”
他仍旧没有事前准备,就向众人讲道,他虽头痛颤动,声音沙哑,但仍然照着他当时所领受的侃侃而谈。
他已开始把话语的内容分段,但他从来不受分题或什么其他东西所限制。
说到这里,我要提出一个问题:这样的讲道,岂不正是新约圣经所说的先知讲道吗?
这岂不就是《哥林多前书》11章和14章所说的先知讲道?
我要说,这正是先知讲道。
这个人的讲道,就只是说出他所领受的,是直接从上面来的感动,透过他倾倒出来。
这不是启示,而是圣灵的感动。
这个人的生平,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就是他在真理上的学习,或者可以换另一个说法:他在真理的认识上的成长。
这一点对今天参加特会的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下面引述他在日记里所写的:
有一段日子,我竭力要用理智来感化自己和别人,完全没有想到这是圣灵的工作。
我所犯的错误,是高举人的能力,辩说所有的人都可以改变自己,决志悔改。
虽然我所传讲的是基督,心灵中也深感到他的同在,但事实上我对基督的认识微乎其微。
我里面所得的教导叫我不得不承认,我凭自己不能做什么;可是,我所行出来的,与我里面的领受却不一致,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我里面有福音的信息,但我还是随从了律法的原则,因为我没有照着里面的领受去行,而是跟着讲章、书本和自己肉体的理性。
基督就让我摸索了一段日子,就像他在古时对待众使徒的方法一样。
当我辩说“拣选”是出于那恶者的教导,那些以肉体为念的牧师就暗暗欢喜,那些以前恨我的人,就转而欢迎我。
但我仍不觉悟,还继续力辩人可以改变自己;否则,我一切所传的,都归于徒然。
换句话说,他头脑的知识和他心灵所领会的互相冲突。
他继续写下去:
虽然经验告诉我,如果不是赐下来的,我就不能做什么,可是,我是个顽固的阿明尼乌派教徒;在沃尔诺斯(Wernos)讲道的时候,还大发热心,与那些相信“预定”的人激烈对辩。
我坚持我的看法,有一段相当长的日子,没有任何人或任何理由可以把我这顽固的心思扭转过来。
我对“拣选”的学习和认识很慢,而且是分段进行。
首先,我确实认识上帝是永远不改变的,信心的种子就开始撒在我心中;可是接着有很长一段时间,那正确的认识始终未能成形,原因是我在悟性上的黑暗无知,我因此继续对“拣选”的真理加以否定和反抗,直到上帝怜悯我,进一步教导我,慢慢地,我心中的眼睛开了,得以看见福音的奥秘。
上帝怜悯我,叫我不再光读圣经上的字句,光增加头脑上的知识。
当我里面成长的时候,我就慢慢领会到圣经里所说的话。
我所领受的福音,不是从人来的,也不是从书本来的,是从上帝来的。
我所传讲的是我所经历过的、所看见和感受的,也是我所听见和证实了的生命之道。
他说,他这些在教义上和领会上的改变是在1736年末后的一段日子里发生的。
大家记得,他那次重要的经历发生在1735年6月。
日记上写着:“1736年圣诞节左右,我开始想到基督。
以前,我是着重人的工作。
1737年在默瑟尔辛格(Merthyr Cynog),我第一次受到光照,才领悟到‘白白的恩典’的真理,虽然在这以前,我早就知道,‘我凭自己不能做什么’。”
然后他称赞那位与他同时代的伟人:“我得以认识基督的真理,全因着罗兰斯的帮助。
同年,我刚巧读到谢泼德(Thomas Shepard)所写的《真诚悔改的信徒》(The Sincere Convert),我这才从责任感和思想的框框中出来,叫我单单信赖基督。”
他又接着说:“在默瑟尔辛格教会所听见的‘白白的恩典’的真理,非常亲切、清晰、有力。
这个时刻以前,我一直是被罩在一片黑云下。
我当场喊出来:‘主啊,巴不得我能从每一个讲台上,都听到这个完美的教导。
我从来没有过这种自己全被剥夺的感受。
为了这些完美的教导,我们该当如何感谢上帝!
’”
这是哈里斯在教义认识上成长的简短说明。
在这里,我又要提一个问题,来说明我的观点。
如果我们坚持说:必须先有正确的真理认识和领悟,才能被上帝的灵所使用,那么我们岂不是有陷入一种阿明尼乌派主张的微妙思想的危险?
坚持说真确的认识是必需的,这种说法完全是阿明尼乌派的主张。
年轻的哈里斯的经历,可以推翻这个理论。
虽然整整有一年半的时间,他不单糊涂,所持的真理也不真确,但上帝却大大使用他。
约翰·卫斯理的经历当然也是一样。
记得有一年,我在威斯敏斯特中央堂所举行的年会上讲道,我说我觉得自己站在那儿,代表了怀特菲尔德;后来往下说的时候,我稍微提及怀特菲尔德和卫斯理之间在神学的立场上的差异,当时我说了这样的一句话,今天在这里我要复述。
我说:“据我看来,约翰·卫斯理可真算是加尔文主义思想的最大的明证。”
为什么我会这样说呢?
因为尽管他在思想认识上有错误,他还是被上帝大大使用,把福音传扬出去,领多人归信!
这是加尔文主义思想最大的明证——上帝的预定与拣选。
哈里斯年轻的时候所经历的,也很明显地证实了这一点。
在这里我要提及的另一件事,就是哈里斯和其他弟兄们所组成的“联合会”(Societies)。
埃文斯博士(Dr.
Eifion Evans)说得不错,这些联合会,主要是信徒分享经历的聚会。
哈里斯说,这些聚会主要是让信徒“一起读经,交通他们各人在灵里的光景,分享他们各人自己省察后所得着的,并且可以帮助一些无知的人更多认识真理”。
我要强调的是,这些聚会的信徒都已经参加了教会,并且都有“在心中圣灵印证”的明证。
有些别的信徒,可能没有这样的明证,但参加这些聚会的,都必须先有这个圣灵见证的明证,才具有参加的资格。
这些人总是强调这一点。
然后我要说到哈里斯为人富于和解的精神,我不想用“普世”精神这个字眼,因为在今天,这个字眼可能叫人产生出其他的联想。
所以在论到哈里斯的时候,我们还是不要用这个字眼。
但我说他富于和解的精神,那就没有问题了。
你们读他的日记,或是怀特菲尔德、卫斯理的日记,一定对于他的这种精神有深刻的印象。
不是别人,而是这个人,最关切信徒的合一。
但如果像别克·诺克斯教授那样暗示,说哈里斯是近代普世教会运动的先锋,那就简直是笑话。
对于一些自称为基督徒,却否认基督的神性,否认主宝血的救赎和圣灵的位格的人,你不难想象他会怎样看待他们。
可是,他对那些同有真正的信仰,并在“圣灵管治的生活中”分享共通的经历的弟兄们之间的分裂,却感到痛心。
1742年,他在伦敦说过下面的话:“我们不该采纳那些外人所加给我们,叫我们羞愧的名称,就如长老会、贵格会、英国国教会、重浸派、循道会等等,我们只该采用圣经给我们的名称——基督徒,因为我绝对相信,上帝的心意是要所有跟随他的人都合而为一,就像父与子合而为一。”
我还可以引述许多类似的话来表明这一点。
下面是另一段值得一提的话:“我不会光看小事上的差异,免得妨碍了我的视线,看不见大事。
有不少人就犯了这毛病。”
这是他所持守的金科玉律。
是留在英国国教会内,还是离开成为不奉国教者之一?
这个问题很叫他伤脑筋。
为此他心里痛苦不已,尤其是在他工作早期那段日子。
在日记里,他常常提到这件事。
但他最终还是留在了英国国教会内,为什么呢?
我想:有好几个原因,其中一个原因肯定是他十分谦卑。
他是个相当奇特的人,性格中糅合了一种莫名的谦虚——有时是近乎病态的反省心态——和畏怯及自我克制;但另外一方面,他又能勇敢得如咆哮的狮子,公开指责一些大人物,毫不胆怯。
实际上,他是个虚怀若谷的人。
他原来在英国国教会长大,也是在这些教会内得着那些影响了他一生的奇妙的经历。
此外,还有一个给他影响至深的伟人——兰道罗尔(Llanddowror)的格里菲思·琼斯,就是那位创立巡回学校的传道人,是大复兴时期的“晨星”。
哈里斯一想到要逆他的意的时候就发抖。
此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考虑,就是英国国教会友中的福音需要和传福音的机会。
当时的国立教会是属于英国人的教会,每个人都是当然的会友。
人们需要去教会的话,就去国立教会,尤其是在特别的场合,例如为婴儿命名或举行婚礼、丧礼,都是在那儿。
哈里斯看准了这是个传福音的好地方,也有福音的需要。
不奉国教者已经寻找到真理,可是还有这些广大的民众完全落在黑暗的蒙蔽中,因此他不敢轻举妄动,免得妨碍了传福音的机会。
他害怕一旦离开英国国教会,这些民众就不会听他讲道,会批评他是分离主义分子,那么他就会把福音的门关上了。
我认为这是当时哈里斯最大的顾虑,虽然后来引起许多困难,但我始终认为他一直顾虑到可能发生的影响。
再者,他清楚地晓得,无论是英国国教会,还是不奉国教的教会,都不可能牧养因着他的福音事工而悔改信主的信徒。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不索性留在英国国教会,为信徒另组联合会,以便栽培他们呢?
别忘了,当时不奉国教的信徒也不是十分属灵。
在18世纪初期,在威尔士,甚至在英格兰,不奉国教者的表现,就是只会在教义上争辩。
他们都是大有学问、有才干也熟悉真理的人,可是大部分时间他们都在彼此争论。
此外,他们中很多是极端的加尔文主义信徒。
很明显,当时哈里斯可以迟迟不能接受“拣选”和“预定”的真理,主要原因是因为有些不奉国教者所表现的极端加尔文主义思想;也因为这些人的作风,拦阻了人接受恩典的真理。
因为上述种种原因,哈里斯终其一生没有离开英国国教会。
结束前,我要谈谈他在1773年6月到7月间临终前的光景,这刚好是二百年前的事。
那段日子,他在日记中写下不少感受。
让我引述他一些话,来表明他如何面对快要走完世上路程的光景。
我的灵就像待在门外,等候呼召入内。
我不可能要求什么,只愿意回家,又只愿他不再迟延,快快呼召我回家。
哦,你为我流血,以至于死,现今又活着;求你快来,领我归家。
至于归程如何,我只有交托在你手中,愿你眷顾我。
我现今是属你的,也是水远属你的。
我是你所买赎的,是你流血汗的果子;你的旨意就是我的天家。
我感觉到我的灵已长久远离了家,而我该是陪伴羔羊的,我属于他,不能长久与他分离。
我的灵喊叫出来:主啊,你是上帝,就该怜悯我、眷爱我,因为你已经照着应许给我了;你曾应许怜悯那些可怜的忧伤痛苦的心灵,和那些用信心抓住你的公义和宝血的果效的人。
哦,主啊,你不能把我长久丢在这里,你必须怜悯我,召我归家,因为我在这里只是寄居的。
我爱慕那些已得着荣耀的灵魂,渴慕也能在他们当中,因为他们已经亲眼看见你的荣耀;又因为他们没有诡诈、没有虚谎、没有罪污、没有假神也没有玷污;他们没有自己的智慧、没有自己的义;一切都在羔羊里面。
日记上又写着:
今天下午,我亲爱的救主光照我,何等甘美!
哦,让我不要再吃这能坏的食物!
从此以后,主自己要成为我永远的粮。
“我感觉到我的灵正要离开这地上的一切人与物,要到我的父那里去,到我的本家,对了,是我的家。
虽然我还在地上他的国度里,但当我等候回家这一刻,我里面的渴望和呼求实在是不能得着满足。
但当荣耀的主应允我的呼求,答应我快要到他那里去的时候,在我的灵里面,因着这位亲爱的救主的缘故,爱如火燃烧起来,我要直奔到他那里,他也不能不收纳我。
我不能留在这里。
虽然我不过是一点尘土,在你面前也毫无所有,但是,父啊,我要求你开恩,答允我的呼求。
哦,主啊,我虽然不过是一条虫,但求你不要责备我,也求你减短我的日子。
哦,我亲爱的主,我一定要爱你,我要哭倒在你脚前,与你摔跤,直到你向我显现。
地上是你暂时寄居的,你也已经先我而去,因此我有必要随后跟上来,你不能把我长久留下来。
你在这里,但同时也在那里,就是我的天家。
我要得着我的救主,因你是我的一切,别人在地上、在宗教里面和在自己里面,有他们的追求,但我在你里面,有了这一切——欢畅、丰富、平安、荣耀、生命、公义、圣洁、智慧、福气、喜乐、欢欣。
你对于我,是何等的宝贵!
我渴慕回家,就如儿女渴望见到自己的父亲一样,又像游子渴望快到旅程的终点,也像工人极想快点完工、囚犯渴望得释放、后嗣等候承受产业的心情一样。
根据那些写他的传记的人的记述,他常常是满有喜乐地重复这两句话:“荣耀归于上帝!
死亡已经失去了毒钩。”
然后他就满有信心和把握,说:“我愈来愈清楚,上帝是我永远的父,我也快要到他那里去。”
他三番五次地表示,救主对他是何等的亲密、何等的宝贵。
“这就是跟随耶稣;我们是来到锡安山。
我以前也见过这位神人耶稣的大荣光,但与我现在在他里面所看见的相比,那荣光就算不得什么了。”
他就是这样满了得胜和荣耀地面对着在世路程的终点。
我还得提一提亨廷顿伯爵夫人对那回丧礼的简短记述:
哈里斯先生下葬的那一天,圣灵特别地作工,同时显在信徒和未信的人身上。
这一天的情景实在叫人难忘。
我想,当日在场的人,都应该心存惊异和感恩,永志不忘。
参加这个严肃的集会的人,不下两万人。
……我们架起了三个讲台,举行了九次讲道。
听众中流泪痛哭的,数以百计。
……以往在聚会中,虽然我们也曾经历过上帝恩惠的同在,但我在这一天所目睹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尤其是在守圣餐的时候,上帝将他的灵奇妙地倾泻下来。
有好些信主多年的信徒告诉我,他们从来不曾见过上帝的荣耀那么大地彰显和那么丰厚的恩典,也未曾感受过福音的能力这样的浩大。
你们看看,就连在这样一个人的丧礼上,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同样,罗兰斯在兰杰索去世的那天爆发了大复兴。
这些伟人去世的消息往往会带来复兴。
亨廷顿伯爵夫人的记叙末了的几句这样说:
这个哀伤的送殡长列停在塔尔加斯教区的教堂,打算照着英国国教的仪式,举行丧事崇拜。
可是,拥挤在教堂内的会众纷纷流泪致哀之时,仪式被打岔了。
主持丧礼的牧师,由于太伤心,不能自已,只好把公祷书递给另一位牧师去读——这种情况并不常见——但第二位牧师也不能控制他的悲伤,又把公祷书转递给第三位。
可是,第三位牧师也一样过分哀伤,结果全场静默,一片愁云笼罩的默哀中,这位伟人的遗体便长眠在塔尔加斯教区的教堂圣坛下,与几年前去世的妻子合葬。
我要用一连串的问题,来结束今天晚上所讲的。
今天,你知道有多少教会能有像哈里斯和他的同工所举行的经历分享聚会?
第二,我们能否领会到基督信徒可以有这么丰富的生命?
可晓得基督徒能直接与上帝有交通?
我们所信奉有关圣灵和他的工作的教导,可否在个人或教会内带来复兴?
还是我们仍旧以为在重生得救时已得着圣灵所预备的一切,我们就只要学习顺服圣灵就可以带来复兴呢?
我们所持守的真理,能带来圣灵的浇灌吗?
能叫圣灵的“狂风”个别地或集体地临到我们吗?
我们是否承认,在上帝的权能下,阿明尼乌派信徒也可以“被圣灵充满”,被上帝大大使用,使多人得救,教会得造就呢?
这是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今天的福音派信徒中,最大的罪过不就是“消灭圣灵的感动”吗?
我们认为使徒在《帖撒罗尼迦前书》5章19节的教导,只能在使徒时代的教会行得通吗?
我们已经认识到这是我们最严重的过错吗?
还是我们咬定只有在初期教会和使徒时代可以行得通来自我安慰,抚平我们的良心呢?
我们今天最大的需要,岂不是要圣灵在我们个人的身上和在整体教会中浇灌下来呢?
我们今天黑暗蒙蔽的情形,与18世纪初期太相似了。
当时是什么把情势扭转过来的呢?
是上帝的灵的浇灌!
这岂不是我们今天最大的需要?
我们不能光教导人去顺服自己已经得着的,而是要向上帝祈求,呼求他把他的灵再倾倒下来,就像当年五旬节他所做的,也要像他在教会历史中多次在大复兴中所做的,也像他1735年6月18日那回在哈里斯身上所做的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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